石佩蛮是乌环省首富石冒逊的独子,按说石冒逊应送石佩蛮出国上学,或者学习商科,将来好继承衣钵,接过家族商业帝国,为什么却留在国内读法律呢?
这就是石冒逊的独到之处。一来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多少钱,跟在地球上呆不住、非得上太空兜一圈的全球首富贝索斯,一心想移民火星的马斯克,成名很早的比尔-盖茨等外国富豪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级;撇开外国富豪,跟国内“二马”等富豪相比,也差的不止十万八千里。他对自己的财富有清醒的认识,也不认为和追求要赶上甚至超越那些顶级富豪。二来他认为中国比别的国家都不相同,有着独特的国情和社会特征,中国富豪离开中国,就象鱼儿离开了水,不干死就得渴死,因此,这种傻事他绝不会干。三来他认为没有哪个首富是读商科读出来的,经商要靠天份,且功夫都在商业之外,商科读得好的精英,都得在这些人手底下打工挣饭吃。
基于他的这三点认识,他将独子石佩蛮留在国内读法律。为什么要学法律?倒不是因为学好法律为的是要遵守法律,而是学了法律才能钻法律的空子。呵呵。
老爹苦心孤诣,作为继承人的石佩蛮是否知晓,或者说是否认同呢?
其实不重要,因为石佩蛮压根儿没想这么深远,他只有十八岁,天资平平,除开家庭出身是全省首富、可以傲视全体同学之外,在体能和智能方面,都完全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当然,他不能认识,或者说是绝不接受这一点,而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出身富贵,天资聪颖,继承家业是不得不接受的人生副业——因为没有别的兄弟姊妹,只能勉力为之——他将来要干一番大事业,因为他有这个能力和实力。
那个连英语都不懂的老爹——石冒逊,见识浅陋,又啰哩啰嗦,他让读法律就读法律呗,反正石佩蛮自己也没什么特别爱好和专长,不知道读什么会喜欢。对石佩蛮来讲,读书从来也只是附带,在学校,吃喝玩乐是基础和首要,其次好玩的东西便依年龄不同而不同:小学时打电玩,中学时还是打电玩,因情窦初开,约女同学逐渐成为重点;大学呢?刚进校,尚待展开。因为他实在并无计划,总是在人生的道路上边走边在脑子里产生稀奇古怪、足够吸人眼球、但也令人大跌眼镜的想法。
鲁迅曾言:中国的官人或富人,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帮闲,一起虚度光阴,一起异想天开,或者一起吸民膏血、为非作歹。石佩蛮作为凤山市首富之子,身边自然不能没有帮闲,最令他感到合于心意的,便是进校第一天坐在副驾上的崔令色。
从崔令色的名字上就可看出,他出身一个没有什么文化教养的家庭。有一个成语叫“巧言令色”,虽然一般人对这个成语的出处不一定了解,但稍微读过几天书的人都知道,这他妈不是一个表扬人的词儿,给崔令色取名字的人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将“令色”二字贯于他头上。如果是崔令色的爹,恐怕得去做个亲子鉴定,到底是不是亲爹了。嘿嘿。
崔令色跟石佩蛮从小学起便是同学,那时候,石家的生意还未取得今日之成就,石佩蛮就读的学校只是普通的社区小学,因此跟崔令色这样市侩小民之子坐在了同一间教室。不光同一间教室,二人还被老师编到同一排坐位,两张小课桌紧挨着,可算是同桌。
崔令色家数代居于凤山市,他曾祖父那辈住在凤山市北门,后来移居东门,有一个独门小院儿。到他爷爷那辈,随着城市建设扩张,小院被拆除,在凤山市中心还给他们家四套筒子楼单元房。这种安置在当时年代也算是十分优厚,据说是他爷爷坚持必须四套房,因为他有三个儿子,结婚都得有自己的房子。
崔令色的爷爷死后,将自己住的那套房给了崔令色的父亲,因为崔令色的父亲老实无能,几十年来,靠在街道农贸市场摆个卖菜摊儿养家糊口。加上自己分得的一套房,崔令色的父亲在凤山市中心便有两套房,虽说是典型的“老破小”,但地理位置极优,随着近三十来年房价的迅猛上涨,早已今非昔比,价值不菲;且因所在街道临近的中学是全市数一数二的名校,又成为了学区房,房价更是一飞冲天。用郊区的一套别墅,还换不上这样一套“老破小”。
因为国策,崔令色也是家中的独子,跟石佩蛮一样,爹妈百年之后便是家中财富独一无二的继承人。这两套房价值近千万,作为普通人的崔令色,身价也不能算低。
但崔家的人颇为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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