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珍珍早就忘了忘味斋怎么走,能记得书店名字已经算是不错。
不过她今日带着一万,认路这回事,原本就不是她的任务。
韩峥到底是干兵马司的,不说对整个上京城,起码城东这一块,他都非常了解。
二人一马一猫,后面拖着长长的随从队伍,走了快一刻多钟,来到那家小书店门前。
老掌柜一开始看到韩峥的官服,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要事,后来见马上的姑娘眼熟,认了出来,才明白原来是回头客。
韩峥扶着乔珍珍的腰,乔珍珍则攀着他的手臂借力,下了马来。
两人都刻意避开了对方的视线,把订亲以来最亲密的举动产生的尴尬抛在脑后,只当是寻常的事。
“小姑娘,又来买书啊。”
老掌柜与乔珍珍打招呼。
“是啊,掌柜的,好久不见。”乔珍珍与老人家行了一礼,随后交待韩峥说,“你抱着一万,别让它在店里捣乱。”
“好。”
韩峥把一万从马上抱下来。
一万兴致缺缺,傲娇的扬起下巴,“切,万爷才不稀罕这小破店。”
乔珍珍在心里与它说:“我这样讲,才显得你是一只正常的猫,懂?”
“反正你都有道理。”
乔珍珍没再理它,进店挑书。
韩峥抱着一万,跟在她身后。
他对逛书店兴趣不大,对乔珍珍兴趣比较大,她是真的与众不同,和他家的妹妹们不一样,和他从前心悦的唐安宁也不一样。
但你要说她异于常人、特立独行,又并非如此。
乔珍珍知道韩峥在看她,但不是男人看喜爱女人的眼神——热切的黏糊的。
严格说来,是在观察她。
更像是对未来要过一辈子的人的一种理性评估吧。
他们虽是赐婚,但更倾向于现代的相亲结婚,在还未对对方产生感情之前,评估双方的条件,了解对方的性格,为将来能否结婚,定下结论。
说实话,挺没意思的,然而婚姻就是这样平淡无聊。
年复一年对着同样的人,乔珍珍有点无法想象会是种怎样的情景。
毕竟她从前的恋爱,最多只保持了一年,每一次都是她提的分手,理由都差不多,两个人在一起她感觉不到快乐了。
几次下来,她得出一个结论,她不适合婚姻。
她喜欢一个人的是真的喜欢,但不喜欢的时候,也是真的不再喜欢。
她有情,但不长,不长情的人就不该结婚。
结婚是承诺,是责任。
她担不起,也不想担,她怕伤害别人,更怕困死自己。
如果没有这一场穿越,她会恋爱,会过自己滋润的小日子,婚姻于她,是被排除出人生的事。
一万总说她对韩峥不公平,说得对,她对韩峥没法公平,她怕自己伤害他,更怕他伤害自己。
她从小就习惯把自己包裹起来,不在乎,就不会受伤,而婚姻不可以,她如果永远不让另一个人走进来,那注定会是一场悲剧。
离践行婚约越近,她越是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平常心对待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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