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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0章 怎样才是正确的? (第1/2页)

    不列颠的白天一直都是黄昏色彩,看上去其实颇为美丽,让人啧啧称奇。

    可在今天,这占据整片不列颠天际的晚霞,看上去却犹如血一般,充满着难以想象的压抑感及沉重感,还有丝丝风雨欲来的恐怖感。

    卡美洛的正门处,全副武装的巴格斯特便带着军队的站在这里,明显一副准备正面迎战的模样。

    明明是守城战,待在城墙上对攻城而来的联盟军做出远程妨碍才是最妥当的策略,可卡美洛的城墙上竟是几乎没有一个妖精,所有的妖精全部都集中在了正门方向,摆出了阵列,那是只想守住整个正门的阵型。

    换作普通战争,这种做法根本就是愚蠢透顶。

    可在这里发生的战争,自然不可能是普通人之间的战争。

    此时,卡美洛的城墙上已经立满了尖刺,就像是一只钢铁刺猬一样,除非敌人会飞,否则根本无法通过这里。

    卡美洛的城墙也是特制的,上面不仅刻满了魔术式,还塞着普通植物远不能及的坚韧木材,一旦有敌人触及城墙,那就会受到魔术的袭击,城墙也能柔软的应对各种攻击,就算是被破坏了也会立即再生。

    所以,想攻进卡美洛,要么直接从上空飞过去,要么就得通过正门、东门、西门这三扇城门才行。

    拜此所赐,女王军根本不需要担心城墙被攻破,直接在城门前摆出千军万马,阻止敌人突进过去就行了。

    只需要守住三个城门,这无疑能够避免很多兵力的分散。

    寻常攻城战的话,攻城的一方一般需要比守城的一方多出三倍的兵力,才有比较充足的胜算,而面对卡美洛这座极恶之城,没有五倍以上的兵力,想攻破它,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这还是不算妖精骑士这样的规格外战力介入其中的情况。

    有妖精骑士守城门,那就算是有千军万马飞奔过来,估计也会被其一人阻挡吧?

    正因如此,得知巴格斯特愿意提供协助,让己方通过正门的消息时,联盟军一方无疑非常的高兴。

    这会为攻城战省下不知多少的牺牲以及麻烦,让他们在这场战争中的胜算最起码提升了三成。

    但在战争即将爆发的这个时候,原本已经下定决心要协助联盟军,反抗女王摩根的巴格斯特,心里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乱。

    “让那样的东西去了泛人类史,人类会迎来多少惨剧和悲剧,你就用你那只有肌肉的脑袋好好想想吧!”

    黎格那冰冷的呵斥还在耳边环绕,让巴格斯特的心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是我做错了吗?”

    巴格斯特不是听不进别人的话的人。

    虽然她是崇尚武力的肌肉派,可除非失去理智,陷入失控的状态,否则巴格斯特的思维其实还是挺冷静且理性的。

    和看起来清冷理性,实际上反而更加容易冲动行事,做事全凭自己的私心的兰斯洛特相比,看似暴戾的巴格斯特才是真正懂得理性思考的人。

    因此,巴格斯特不得不反问自己,自己究竟是不是做错了。

    这一刻,巴格斯特开始回忆自己的一生。

    同为妖精骑士,巴格斯特与芭万·希不同,和兰斯洛特一样,均出身不凡。

    她出生至今虽然只有数百年的时间,可要是真正追溯起来的话,巴格斯特的起源,却是能够追溯到千年前。

    那是女王历1000年的时候。

    女王历1000年,自摩根上位成为女王以后的第一次「大灾厄」爆发。

    摩尔斯大军强势进攻不列颠,且它们之中还诞生了一位王,即使面对不列颠中最强的妖精氏族——牙之氏族,由摩尔斯之王率领的摩尔斯大军也依旧强势,不仅令强大的牙之氏族对自己束手无策,还令当时的牙之氏族氏族长,第一代散热大公,曾经与救世主梣交好的赖内克战败陨落。

    数十年后,作为赖内克的次代,第二代的散热大公,同时也是返亚铃的伍德沃斯成为了新的牙之氏族氏族长,以勇者的身份成功的将摩尔斯的军团给讨伐,摩尔斯之王也败给了伍德沃斯,可它却在消失前对牙之氏族降下了诅咒。

    自那以后,不列颠开始出现无差别袭击他人,能够吞噬妖精和摩尔斯的黑犬。

    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女王历的1600年。

    女王历1600年,作为牙之氏族中的上级妖精,巴格斯特诞生了。

    可身为牙之氏族的巴格斯特,其外形却和她的上一代相差甚远,以至于相较起牙之氏族,她更像是一个长了角的人类。

    这样的她,不知为何,竟是能够操控吞噬妖精及摩尔斯的黑犬,还能通过吞噬他人,得到他人的力量。

    于是,妖精们明白了,曾经的摩尔斯之王的诅咒开始在牙之氏族中应验。

    巴格斯特就是那个诅咒的体现。

    因此,巴格斯特从小就被大部分的牙之氏族排斥,尤其是被曾经讨伐过摩尔斯之王的伍德沃斯排斥,被伍德沃斯当做“黑犬之女”警惕乃至是迫害。

    这也是伍德沃斯为什么一直以来都对巴格斯特态度很不好,甚至于可以说是厌恶的主要原因。

    面对这一状况,巴格斯特最终却是在他人的开导下,懂得了拿起自己优秀的角去战斗的道理。

    就这样,巴格斯特拿起了剑,成为了骑士,同时也因为自己的经历,能够理解弱者的心情,并寻求着作为强者的责任。

    她不断的锻炼自身,也不断在挑战强者。

    作为骑士时,她勇猛无双,作风冷酷,却又懂得体恤他人。

    作为挑战者时,她狂暴疯癫,残忍无情,怀着尊重强者的信念,将战败者吞噬入腹,获得他们的力量,变得更强的同时,继续走下去。

    如此过去两百年的时间,巴格斯特终于迎来了成名的契机。

    女王历1800年,不列颠出现毛毛虫型的摩尔斯,为了解决危机,巴格斯特找到了当时的土之氏族氏族长,希望对方为自己提供协助,但对方却没有出战的想法,最终被巴格斯特利用骑士一对一的决斗击败,遭到了巴格斯特的吞噬。

    随后,巴格斯特平息了毛毛虫型的摩尔斯,被摩根选召进宫,最终得到摩根赐名,成为了妖精骑士高文,并得到曼彻斯特作为自己的领地。

    当时,芭万·希还未被摩根找到,兰斯洛特亦是还未进入摩根的视野。

    也就是说,巴格斯特是女王历出现后的第一位妖精骑士。

    巴格斯特也很重视骑士之名,在战场上冷酷无情,私底下却是一个无比合格的领主,一直以来都秉持着守护弱者的理念,将曼彻斯特治理得井然有序。

    这样的她根本就没有想过,妖精究竟是不是无可救药,又适不适合与人类一同生存的问题。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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