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雪为自己没能给巫启云接风洗尘编造了一个很好的借口,虽然理论上它很道义,可是却让人不由觉得有些太小题大作。
“晨跑的时候,我崴脚了,你知道这个地方的公车每天只有一班,在早上8点,而我的脚恰好在8点以后受的伤,所以,搭着领居的车,去了市医院。”
南氏兄妹不由同情的看着她,然后再看看她的脚。
在精雪走后,博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女孩子太过娇弱,这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我不完全赞同你的说法,但是,今天我完全赞成你的观点,镇上的医院对于癌症一类的大病或许束手无策,但是对于崴脚一类的小麻烦还是得心应手的。”
“真是这样吗?”做哥哥的说,“虽然精雪回房里是一拐一拐的,可是当她进门的那一刻我却没有见到那种走路的姿式。”
“可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做妹妹的惊讶地问。
做哥哥的很茫然。
“也许是因为她心情不好,又或者相亲失败”
“相亲失败?”做妹妹的奇怪的看着哥哥,“可是她6年前就拒绝了相亲”
“哦,这样,那也许是因为,呃,大姨父打电话骂她了。”
“也许”做妹妹的说,“不过,我倒为她感到高兴,能够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明父女关系有所改善,要知道姨父以前从不给精雪电话,如果有事,便全权委托李伯母。”
“哦,这样说来,她就应该高兴,而不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走进门,”南博旭挠挠头,一脸迷惑的样子。
两兄妹怎么找不出精雪伪装自己受伤的理由,最后做妹妹的认为是做哥哥的看错了。而做哥哥的呢?当他再回想精雪进门时的样子时,发现原来她还真不是一瘸一拐,越想越觉得是这样。最后做哥哥的同意了妹妹的观点,并诚恳的认为自己果真是看错了。
因为没有见到巫启云,所以南博雅提出了一个想法,认为做哥哥应该再次邀请他们的那位朋友来家里吃顿饭。南博旭认为这么做合情合理,必竟巫启云这两天一定会因为搬家的事而忙得无暇接待他们,所以只有请他到南家做客才不会给他带来麻烦。于是南博旭给巫启云打了电话,这件事就算定了下来。
南博雅高兴的将这件事告诉了青精雪,没想到对方一听,却是一副不悦的神情,便当下怀疑哥哥前晚所提出的怀疑也许是真的,于是下意识的朝对方的脚上看去。
精雪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找个合适的借口逃脱掉今晚的饭局,不想,眼角一瞥,发现妹妹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右脚,这时精雪突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穿反了袜子,于是赶紧将其纠正过来,而当她脱下袜子,南博雅惊奇的发现,脚上一点受伤的痕迹也没有,于是便肯定哥哥昨晚所见的情况属实。
“你的脚不痛了吗?”博雅话里有话的问。
“哦,经过一晚的休息,已经没有昨天那样痛了,不过还是有些微的发肿”
可是,南博雅发现那只脚正常得很,根本就没有发肿的迹像,于是笑道“看来精雪姐就是与众不同,人家的脚向外肿,而你的脚向内肿,真好,虽然受了伤,却一点也不影响美观。
精雪一听妹妹这样说,认为她实在有些可笑,想一想,也许是产后抑郁的关系,因为她的继母在生下天赐的时候便得过这种病。于是,精雪将另一只脚的袜子脱下来,南博雅这才发现原来受伤的是另一只脚。心里顿时因为误会了姐姐而不好意思起来,可是这种淡淡的愧疚很快便被惊讶之情所淹没了,因为她发现姐姐那只脚肿得实在太厉害,实在影响美观,于是建议姐姐还是再去一趟医院。
做姐姐的起初有些推迟,因为妹妹实在有点小题大作,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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