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还没传唤秦征之前就知道他是一个难搞的对象,但没想到他如此难搞。
首先,他是一名表演系教师,深谙各种套路,什么神态窘迫、行为慌张、眼神躲闪、自我抚摸……都不会发生在他身上,而且,只要他愿意,他还可以制造假象,混淆视听,调动脸上44块肌肉做出上千种表情,成功将自己打扮成一名路人甲。
警方一贯的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等等职业套路统统沦为画饼。
秦征十分清楚,在没有实证之前,传唤时间不会超过八小时,此间他一语不发,全程观察警员们一举一动,他在细心玩味,此警察微表情不到位,彼警察台词功力不行,那个语气助词劲道太过,略显浮夸,功败垂成。
双方象两队外星人相遇在地球,透皮观骨,脑际碰撞,暗中较劲。
表哥精明地绕开了这一环节,他带队去了现场进行第三次复核,避免了接下来的尴尬境遇。做为一名现场痕迹专家,他始终坚信——证物无声,但绝不说谎。
最后,当秦征点起一根烟,一脸“你奈我何”的时候,警察们不得不抛出最后一枚杀手锏,“秦征,咱大家都别慎着了,你我都是聪明人,还都是男人,你一向有SM癖好是吧?什么捆绑手脚、捂鼻掩口,令女孩挣扎在窒息边缘一向是你的最爱。要知道,你女朋友可比你大方多了。”说罢警察从抽屉里掏出一条打结的丝巾。
这深深激怒了秦征。
这下轮到警察点起一根烟了,“说吧,前天夜里林小野几点到你家?”
“十点。”秦征冷冷说道。
接下来,“夜里九点到十点林小野行踪成谜”便成了警方的关注点。
“你再好好想想,想好再说。”警察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一脸仁之义尽。
我分明记得自己九点到达秦征家,但警察引用秦征的证词说是十点,那一个小时我在做些什么?做为一名19岁成年人我居然无法成功组织语言。是的,我怎么向警察陈述?夜里九点到十点我在爬一栋六层建筑物?期间还撞到了鬼?这话不仅说出去没人信,就连我自己都不信。
“哼,这一点上,你男朋友可比你大方多了。”最后警察说道。
表哥归队时,整个事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逆转。在他的细心甄别之下,发现衣柜壁板上那个血字不是“木”,而是一个“水”字。粗细深浅,前后有序,逻辑昭彰。
传唤时间已到,警察们累了一天,从一开始的孜孜八卦,变成了最后的索然无味。
表哥送我走出警局时,一眼看到台阶上的秦征。貌似他等了很久,脚下全是烟头,秦征眯起眼打量我,一脸兴灾乐祸。
两个男人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彼此递烟,问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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