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包装,里面静静躺着一个米色的修长的永生钢笔,笔帽上刻着一行小子,“奥数竞赛第一名秋火明”。
秋火明瞥了眼上面的字,看来没法转卖了,他转了转手里用的有些发旧的英雄钢笔,他目前还不打算换笔,就先收着吧。
“火子,顾同学那支是黑色的,你们是不是拿错了,你这只娘里娘气的……”
“有字啊,怎么会错。”秋火明无语。
“不如你们换个笔帽,你用黑色的,顾同学用米色的。”丁宇提议道。
化学课的课堂一直是秩序最差的,老师在上面照本宣科,下面的学生各自神游,或者做小动作,只要别太过分,他通常当看不见。
顾晓然闻言扭头看了过来,秋火明把钢笔递给她,“你的啥样子。”
顾晓然接过钢笔,跟自己的对比了一下,果然如丁宇所说,米色的更秀气,她将两只笔帽更换了一下,合丝严缝,毫无更换痕迹。
“换?”她在前排同时举起两支笔小声地问道。
“换吧。”秋火明倒是无所谓,钢笔也就是平时写写字用一下,什么颜色都行。
顾晓然调换好钢笔,将黑色的换给了秋火明。
她摸了摸钢笔丝滑的线条,突然意识到,她是跟一个男生互换了物件。
正思忖间,后排又递过来一盘磁带。
秋火明压低声音说道:“上回录的歌,给你留了一盘。”
顾晓然顺手接过,这磁带包装好了后,她还是第一次见,这做工比她想象中好很多。
丁宇冷哼一声,“你忘了我。”
秋火明充耳不闻,打开化学课本开始看了起来。
顾晓然捂住嘴遮住笑意,半响后,磁带跟钢笔都收进了她的书包里面。
秋火明继续翻看着化学课本。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无论如何,第一步要先考上大学,荣誉不能当饭吃,别人看得起你,是觉得你的未来可期,离开了这个前提,自己无非就是一名不起眼的县城少年。
识时务者为俊杰……
中午放学后,他先花了半个小时教丁宇骑车,通过这两天的集训,丁宇已经可以在他不扶的情况下绕着操场骑一圈了,上车下车目前只能先坐上去,再踩脚踏板,那种单脚滑行再跨上去的技术还不行。
“你这样子已经可以在路上骑了,胆子大一点,没事的。”秋火明提议道。
“行吧,我下午上学自个骑着试试看。”丁宇抹着脑门上的汗,把车子转交给秋火明。
“火子,一会儿跟我回家,我爸上午说了,中午回家给你带自行车票。”
“好嘞,叔叔帅气。”秋火明扶着自行车把手,一个潇洒的滑行单脚上车,“上来……”
“你慢点。”丁宇小跑着追上他,一屁股坐了上去,车子抖了两下,朝着校门口驶去。
丁家巷,丁宇家今天格外热闹,丁宇小声地嘀咕道:“我哥带了他女朋友回来吃饭,你看看他那张脸,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
客厅里除了丁家人之外,还多了位姑娘,她羞涩地坐在丁浩的身侧,秋火明没进客厅,自己毕竟对她来说是陌生人,怕人家尴尬,拿到了票子,就先回去了。
老鼠不过隔夜食,秋火明怀揣着自行车票子,径直奔向供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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