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拿着李英菲尔德步枪,我的心情是又复杂又激动的。
对于李英菲尔德这把步枪,说实话,我还是很有感情的。
因为当年我刚进佣兵团的时候,我的团长给我的第一把枪,就是李英菲尔德步枪。
当时他骗我,说这种步枪是连狙,让我做他的狙击手。
结果等我打了两年,我才知道,这东西根本不是连狙,它只是一种普通的步枪,可笑我当时还用胶带在上面绑了个瞄准镜!
心里想着这些事,我把地上白人的子弹带拽了下来,背在了我的身上。
这些马匪看起来平时日子过得不错,连子弹带都是小牛皮做的。
上面镶着一颗颗子弹,还有银子做的印章,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头想着,琢磨着,我该从哪个人开始打第一枪。
就在这时,我听见左边的草丛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转头看去,透过杂草的缝隙,我发现是那个白人胖子过来了。
这家伙看起来像个爱尔兰人,他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嘴贱的要命。
我还没等反应,这人已经开始在外面大叫:“嘿,康纳德,你他妈死了吗?妈的,赶紧爬起来,阿金斯在叫你,你再不出来,他要开枪了!”
胖男人说着,几步就到了我们的近前。
他那肥胖的身体,挤压着周围的野草,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我心说坏了,此时还不是动手的最好时机!
在野草地这种地形打狙击战,身为一个狙击手,首要的前提,是我必须要离他们远一点!
有多远呢?
大概七八十米,到一百米的距离!
在这样的距离下,我可以开枪打死他们,然后快速躲进草里。
而他们,只能听着我的枪声,对我望尘莫及!
“该死的!”
我心里嘀咕着。
那个阿金斯,就是我说的黑胡子。
如今这个胖子过来了,我还没准备跑呢,这家伙如果发现地上的尸体,我该怎么办?
我心里着急的想着,心说干脆我先躲起来吧。
我看着尸体右侧的草地,翻身钻了进去,此时那胖子就从我不远处的地方走过,我甚至看见了他的脚,他嘴里还在叫着。
“嘿,康纳德,你这该死的家伙,你是不是在这里看见了母豹子?”
“妈的,你是被母豹子吃了吗,滚出来,快点!”
胖子嘴贱的说着,他忽然一脚踩中了地上白人尸体的手。
胖子愣了一下,随后瞪起了眼睛低头看去。
他看见了那个白人死不瞑目的样子,看见了他胸口上的刀伤!
胖子大叫:“不好了,康纳德死了,那个东方小子就在这,他杀了康纳德!”
随着胖子喊话,我听见周围的草地里全是“沙沙沙”的声音。
显然,这些马匪已经向我这边奔跑了过来,我此时躲不了了!
我算计着他们还有几个人,心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吧!
他们总共有十三个人。
先前在塞班纳勒集市,我打死了四个人,后来在不远处的山岩边,我又干掉了两个人。
刚刚我用刀子捅死了那个白人,也就是说,算上这个胖子,他们还有六个人!
我皱着眉头,趴在地上举起了我的枪。
那个胖子,此时背对着我,我们两个之间只有五米远。
砰,枪声响了,我在草地里直接对那个胖子扣动了扳机。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杀了白人的那个东方小子,此时竟然就躲在他的身后!
“嘿,布莱顿!”
远处传来黑胡子的叫声。
一声枪响之下,子弹贯穿了我面前胖子的头颅,他连哼都没哼一声,一头栽倒了下去。
周围的人纷纷向我开枪射击了,霎时间,子弹在空中乱飞,真像暴雨梨花一样。
不管是莫辛纳甘,还是李英菲尔德步枪,全都冒着致命的火光,打出一颗颗子弹。
“干掉他,他就在草里!”
“该死的,伊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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