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李焕仙也不会倒霉到错过了自己的婚礼,如丧家之犬般活在这北海城中了。
只见老头坏笑着对李焕仙说道:“小孩儿,你不走运啊。弓兵连续三年没有折损,现在满员暂不招募。”
“那……刀盾兵也可以。我气力还行,穿得动铠甲,舞得动大刀。”
“盾兵也是满员状态……我说你就回去吧,饿死也好过被人分尸。”
老头想必这些年已经看遍了无数青年才俊葬身北海,不想面前的李焕仙重蹈覆辙,故而苦口婆心的劝说其离开。但李焕仙参军可不是为了与胡人血拼,而是另有目的。在目的未达成前,自然不会退去。
“还有什么兵种缺人?”
“长枪兵。”
长枪兵,顾名思义,顶着四米长的大枪,冲锋在最前面。是两军对垒时,最先见血的兵种。虽说李焕仙极善枪术,枪法甚妙。若要他持长枪冲锋,倒也算是专业对口。
但是,太危险。
“好,就做枪兵。”
……
……
寒冬初至,北风猎猎,军中的军旗迎风作响。
换了一身简陋藤甲的李焕仙缓步走入枪兵军帐,腰上还挂着上一任藤甲主人的名字——宋礼。刚撩开帐中帆布,差点被军帐中的臭气熏到呕吐。
只见军帐中枪兵,各个东倒西歪的躺在行军草席上,一个个面黄肌瘦,有气无力。有的躺在床上,双眼死死的盯着棚顶,犹如死人般毫无生气。
有的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席上蒙头大睡。有的手持烟袋一口接一口的吞云吐雾,看到李焕仙走入帐中,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烂牙。
更有甚者,手持春宫图,露着屁股,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自渎。身体抽搐一番后,直挺挺的倒在草席上,发出丧尸般的呻吟。
他妈的一个个的这副德行,还能上战场?就算上去了,也是给胡人当靶子砍!李焕仙十分厌恶的越过这些废物,找到一处还算干净的空余草席,坐在上面,若有所思。
“各营速速出列,领取兵刃!”
传令兵的喊叫声突然从帐外传来,李焕仙随即快步走出营帐。在外面吹了一会寒风,身后营帐的废物们才陆续走了出来,毫无军人气质,面若死灰的站作一排。
“明日卯时,东征突厥!”
关天帅站在中营高台大声的做着战前动员,但这一营的兵士根本就无心听训。一个个的垂头丧脑,有若行尸走肉。看来,他们已经预料到自己的未来,根本无意抗争。
“我不去……我不去……”
“老子当兵是为了活命!不是为了给你们送人头!”
几名还算有些血性的兵士拔出长刀,大喊大叫,誓死不上战场。说话间,就要冲出营地。
关天帅冷漠的看了一眼闹事的几人,一把拿过弓箭,弯弓搭箭,三箭齐发!
“嗖嗖嗖~”
三名逃兵瞬间被贯穿咽喉,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关天帅环顾台下众将士狞笑道:“拖下去,做成馅饼给各营将士壮胆!”
关天帅杀伐果断,手段残忍毒辣。其余兵士俱是低头噤若寒蝉,哪里还敢多嘴?上战场是九死一生,但起码还有一成生机。但若敢顶撞副将军关天帅,那就是十死无生,当场超度。
看来,明日这战场,是一定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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