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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这句。\\。qВ5、\

    痊愈痊愈痊愈……她真怀疑他懂不懂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并不是匕首怞出胸口后,就叫做痊愈了,好吗?!

    「大夫煎的药汤你不喝,开的药膏你不擦,只坚持已经痊愈,你是有自我疗伤的神力是不是?」她压根不信他的说词,当他是怕药苦、怕麻烦,才会如此推托。

    欧阳妅意撕开药瓶的红纸封,开盖,里头满满浅草色膏药,味道凉得有些呛鼻,她皱皱脸蛋,挖出满满一坨:「我帮你涂,快点把衣襟解开。」

    送饭送菜送茶水这样的奴仆事都做了,不差多做一件上药小事,反正严尽欢命令她要好好照顾他,她再不甘不愿,也会乖乖去做。

    「真的不用。」见她逼近,他面露困窘,彷佛靠过来的,是个准备粗暴行凶的山寨土匪,而他是紧揪襟口喊着「不要过来」的良家妇女。

    「婆娘什么呀你?!」

    「男女授受不亲。」千古以来最好用的借口。

    「你跟谦哥他们一样当我是男的就好。」她摆手,要他抛掉**的老古板想法。

    没有男人会像她这般娇艳欲滴、这般精致俏美,他做不到。

    「我自己来。请让我自己来,好吗?」古初岁企图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诚恳。

    「你自己来若有用,这罐药老早就涂完了。」她早已数不出来自己说过多少次「记得涂药」,他却当成耳边风,她现在懒得动口,直接动手。

    「我可以在妳面前涂,让妳盯着。我自己来。」他很坚持,侧身避开她。

    「啐,拿去啦。」她把满手药膏抹回瓶口,如他所愿地将药罐塞给他,颇为惋惜无缘摸摸他胸前刀伤,她很想看看它伤得位置、伤得程度,伤得为何害大夫摇头连连,又为何伤得让古初岁没花几天工夫就能优闲下床走动。

    古初岁背过身去,沙唰的解衣声,缓慢的抹药动作,一切都是转身进行,她除了看见他背后那头黑色长发和削瘦双肩外,任何美景也瞧不着。

    她在等待的过程中,替自己添满一大碗白饭,顺手帮他舀汤。

    不是她别具私心,只顾自己肚皮饱,她吃饭他喝汤,而是送来好几日饭菜,应他央求地陪他用膳,让她发现他的习惯,她知道他总是先喝汤才进食,从他偏瘦体形看来,食量算大,慢食却吃下许多,不特别爱吃肉――这倒很稀罕,她认识的男人都是食荤胜于茹素,每回餐桌上来盘白斩鸡,大家争先恐后地抢鸡腿吃,常常是最快清空的一道菜。

    他喜欢莼菜汤更胜人参鸡汤,他喜欢清蒸更胜红烧,他喜欢豆腐,喜欢葱末,喜欢粥,还有,他喜欢胡萝卜――那是她最讨厌的一种食物,所以他愿意将整盘胡萝卜块全挑干净,方便她大口大口吃掉和胡萝卜混着一块儿炖煮的嫩肉。这也是她同意和他一起吃饭的主因之一,她不吃的,他吃;他不吃的,却是她的最爱。

    有几回她在前头柜台忙不过来,便请托小纱帮忙送饭菜来喂养他,事后,听小纱提及,从她端膳进去、布菜、唤他用膳,到她离开房间,他不发一语,活像个哑巴,不理睬人,问他什么都不应。

    后来她才发现,除了谦哥之外,她是唯二听过他开口说话的人,也许是因为自觉嗓子粗咧难听,常受人侧目,于是,他变得不爱说话。不过,他面对她时满健谈的呀,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东聊西聊,不曾冷场尴尬,没有找不到话说的窘况。

    「我涂好了。」这句话彷佛一个娃儿乖乖听娘的话,将一大碗饭吃光光之后的讨赏调调。

    「快坐下来吃饭。」她赏他热汤一碗。再多就没有啰。

    「今天当铺不忙吗?」之前有几次她都是送饭来就匆匆离开,或是胡乱扒两口饭了事便又赶回柜台坐镇,能悠悠哉哉坐下来细嚼慢咽,代表着忙碌的俏伙计今日无事可做。

    「还好啦,小纱她们顶得住。」她又开始挑起胡萝卜,把它们拨到边边角角。就算讨厌它,但他喜欢,她就无权要厨子不用胡萝卜料理,可是──干嘛把它们切这么细呀?很难挑耶!

    「那妳今天可以留久一点。」他唇畔浮现喜悦的淡笑。

    「留久一点干嘛?」她辛苦拨清右半边领地,只剩肉,靠近他座位的左边餐盘则是一片红红萝卜海,终于可以愉快吃肉。

    「陪我。」

    筷子夹肉,衔在她微张的嘴里,他理所当然的回答,教她吃惊。

    陪我。

    粗哑的嗓,怎么这两字从他口中说出,会那么让人酥麻哆嗦?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着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妳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妳的事。」

    「哦?」她边咀嚼嫩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妳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它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着,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妳与其它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着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妳不一样,妳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妳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陰霾,妳自己有发现吗?妳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瞇瞇笑着,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妳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妳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妳仍旧让人嗅着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蚤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缓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彷佛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着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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