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易吧。】
这就是朋友多的好处了。
总是有懂行的人。
【森林精灵族长表现出为难的样子:朋友,你要知道,制作那种机关,需要耗费大量的森林精灵族的精神感应金属。勇者,就是我曾经赠送你的刻刀的刀头用的那种金属,你应该不陌生才对。你知道,感应金属太宝贵了。】
我曹……
赵传薪心里狂跳。
机关不机关的无所谓,但精灵刻刀太强大了。
他当然知道这东西多逆天,赶忙写:
【我说:族长,我们是朋友,不是吗?我们这不能算是交易,只能说是朋友间的互相馈赠。我曾经可是为了森林精灵族解决了许多麻烦。要知道,我绝不会把友谊强加给不需要友谊——认为我是无足轻重的人。】
【森林精灵族长犹豫了一会儿:勇者,你说得对,我们是朋友。好吧,我同意了。】
虽然这货同意,但赵传薪没有掉以轻心,怕他又要暗中摆自己一道。
【我用旧神的夜壶,给森林精灵的土地上尽情的浇灌。】
【即便我用毛巾堵住口鼻,可依然被熏的头昏脑涨。】
【森林精灵族长建议道:不如将这份对你们人类来说,过于辛苦的工作,交给我们的族人来做。】
赵传薪想都不想,直接拒绝。
他写:
【我说:不必了,这是友谊的见证,我需要亲力亲为,否则显得我没有诚意。】
【森林精灵族长:……】
【我说:族长,请你去制作机关吧,我不担心我的嗅觉,我更关心我的机关。】
这次赵传薪选择严防死守。
便宜他要占,但是好处不会多给。
【终于,我将森灵精灵的土地全部浇灌了一遍。】
【森林精灵族长将一把不知名木材的制作的权杖交给我。】
【它说:勇者,将圣物放在手柄处。】
【森林精灵将使用方法告诉我,其实和精灵刻刀的方法本质是相同的。】
【不同的是,原本的精灵刻刀,只有刀尖部分是感应金属。现在,它通体都是感应金属,镶嵌在权杖的内部。】
【我既可以操纵权杖整体,不必摇晃,便可以拉着权杖滞空。也可以抽出手柄,精灵刻刀可以延展拉长到最多两米,依旧锋利。】
【森林精灵族长给权杖起名为——救赎权杖。因为他认为,即便世界濒临毁灭,这里面的圣物中赐福液体也可以救赎万物。】
【森林精灵族长恳求我:勇者,我以全族人的荣誉起誓,森林精灵族将永远成为你的朋友。我只求你,等你有一天不再需要救赎权杖,或者等有天你的寿命将尽,还请务必将救赎权杖,归还于我森林精灵一族。】
【我有些犹豫,心里想着另一个“我”会不会对森林精灵族长做出承诺。】
赵传薪惊了一下。
这是第一次,日记中的“我”,提到了他。
这就好像庄周梦蝶,一时间让赵传薪混淆了里外。
原来“我”一直知道赵传薪在操纵他。
可能是“我”觉得赵传薪比他做的更好,或者更精明一些。
所以“我”大多时候都愿意听赵传薪的,只有违背他做事底线才会反抗。
这算不算是两人第一次彼此间的正式沟通呢?
赵传薪琢磨了一下:但凡自己还活着,就永远不可能将救赎权杖交出去。
要是临死前,还不还那就无所谓了。
人都要死了,当个守财奴把权杖埋棺材里没必要,搞不好还有被盗墓的风险,连死都不消停。
正思考着呢,
日记又更新了。
【森林精灵族长给出了两个选择:
一,答应它,除了救赎权杖外,它还将用暖木,结合我的魔鬼藤和鹰骨哨,制作一个能以储存臭液作为主要驱动力,可以度过漫长而严寒的鞭子武器作为奖励。
二,不答应它,我将什么都得不到。】
赵传薪也就是一愣神的功夫,竟然还有意外收获。
这次森灵精灵族长真是下了血本了。
不过想想也不意外。
对矮人族漫长岁月来说,人类短暂的寿命在历史长河里,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
它们能等得起。
赵传薪写:
【我答应了森林精灵,等我死后,会将救赎权杖归还。】
【我以勇者的声誉做担保。】
【我和地精以及兄妹俩,离开了森灵精灵族。】
赵传薪的面前,多了两件宝贝。
救赎权杖,通体为木质,但密度高,比一般的木头都要沉重,应当很结实。
手柄的头,赵传薪伸手恰好能握住,那里面装着旧神的夜壶。柄头有个口子,当旧神的夜壶开封后,可以从那往外倒臭液。
赵传薪又拎起权杖的杖尾,他觉得握着这里可以当个钝器使用,相当于锤子。
按动机关,拔出手柄,是一把和原本精灵刻刀长度相仿的刀身,但这次全部是由感应金属打造。
他心念一动,刀刃迅速延展,变得又细又长,好像一根线。
随手朝方桌的桌角割去,和切豆腐一样轻松的割下一块。
赵传薪大喜。
这要是再和小鬼子拼刺刀,随手就能将对方连枪带刺刀一起割断,搞不好连身体都要被他割成两截。
也不知道森林精灵在救赎权杖的手柄里,装置了什么机关。
即便他摇晃,旧神的夜壶也不会产生横向的力。
但是只要他想,不必摇晃,内部刀刃就能触动机关,让旧神的夜壶滞空。
这意味着他以后操控旧神的夜壶,再也不用表现的像个制杖了。
再看魔鬼藤鞭子,魔鬼藤的根部被包裹在一块摸起来温热的木头里。
这里有个储存仓,可以储存少许的臭液。
即便魔鬼藤不吸血,也足以支撑它的活动。像油锯,只要加油,它就会工作。
他起家最初靠的就是用魔鬼藤来埋伏敌人。
只可惜后来被斩断了。
将魔鬼藤鞭子挂腰上,赵传薪拎着救赎权杖,去院外的小河旁,兴冲冲的对苗翠花说:“花姐,收拾一下,明天我们就出发。”
苗翠花正在洗衣服,好奇道:“走就走呗,你拎着一根烧火棍干啥?”
“……”
被森林精灵视为圣物的救赎权杖,在苗翠花眼里原来就是根烧火棍。
赵传薪乐呵呵的拄着手柄,还缺一套西装,看上去就更像是个绅士了。
“花姐,看,我像不像西方的贵族老爷?”
苗翠花把赵传薪的洗干净的衣服拧干,放进木盆里,用胳膊夹着起身,另一手挽着赵传薪胳膊:“回家吧,俺地贵族老爷。”
此时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苗翠花穿的少。
赵传薪觉得柔软的峰峦攻陷了自己的手臂,不自在的蹭了蹭。
“花姐,有什么小疙瘩,蹭我胳膊上,磨得慌。”
苗翠花往里凑了凑,声音有着仿佛加了物穿的真实伤害,魅惑道:“俺是小女子,不像你有钢铁般的意志。你不在的时候,俺也看书。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或许是花在蹭你,因为现在你感受到了花。”
我曹……
从来都在口舌上占上风的赵传薪,一下子被撩到了,瞬间口干舌燥。
连走路的姿势都变得古怪起来。
他不自然的颠了颠手里的权杖,干咳两声:“那啥,花姐,你赶紧去晾衣服吧,我要去通知李叔同。”
见他抽回手臂,两腿别扭的交错,一溜烟跑掉。
苗翠花嫣然一笑:“逞口舌之快,以为俺不会咋地?”
腰肢款摆,回小院去晾衣服了。
远处,有一群打水的背水军战士,遥遥的看着那背影直吞唾沫:“是赵队长家的妖精。”
“赵队长艳福不浅,艾玛,俺真是羡慕。”
“羡慕你去南岗找姐儿去。”
“看一眼这妖精,再看姐儿都没了兴致。俺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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