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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 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第2/2页)

在里面奄奄一息。伏泉随手抓了一只身上冒着黑灰的蝗虫,它个头不大不小,软弱无力的腿晃晃悠悠的乱蹬着,显然虽是挣扎却已无太多气力。

    伏泉瞪眼看着这只蝗虫足有几呼吸间,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一件惊人的举动。只见他猛地将蝗虫的头拔去,又把其身体灰烬用手抹去除了干净,接着就此将简单处理的蝗虫扔到嘴里吞吃起来。

    只听伏泉嘴里一阵咀嚼之声,这声音本来应该不大,但此时却在在场众人的耳里格外响亮。吃完后,伏泉面露怒容,双眼赤红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尔食大汉百姓五谷,如食大汉百姓肺腑,余为大汉皇戚,空享百姓民膏,今食尔血肉以报天地圣人!”

    怒语说罢,在场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场面霎时安静下来,就连那一直祈祷的三老,看了伏泉所为,也是呆滞不已,愣了半响。

    吃蝗虫放之后世十分平常,毕竟蝗虫体内含有不少营养物质,不但可以做成美味佳肴,而且还有不错的药用价值,然而在汉代却未免显得有些太过惊悚。

    夜幕低沉,雒阳有禁令,城门已关,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伏完只能下令越骑营就地扎营。劳累一天的越骑营将士们皆昏昏睡下,伏泉坐于自己军帐之内细细沉思,思索应对下面之事。

    今日之事他做得有些冒险了,若是捕杀蝗虫倒也算了,有了成效总有人会理解,但他生吞蝗虫真的太惊世骇俗了。此事传到朝中,定会引起朝野非议,以这时候人的思想局限认知来看,一定会十分不解,说不定会有人以此中伤自己,于自己不利,得像个办法才是。

    一瞬间,伏泉想到了华佗和张仲景。蝗虫能不能吃,医生之言是最有权威的,而华佗和张仲景,自雒阳瘟疫之后,两人可谓是名动天下,是连瘟疫这等天灾都能治理的神医。若是他们都言蝗虫可食用,还可做药的话,那岂不是为自己提出的“蝗虫可除,蝗虫可食,蝗虫可医”的观点而正名?

    张仲景去年已被外放长沙太守,果然历史惯性总会和原有有所交集,张仲景还是如历史一样,去了长沙为官。不过与原本不同的是,历史上不惑之年的他在官场蹉跎良久,才得任长沙太守,而如今,因为刘宏念其治理瘟疫之故,早早便将其外放,倒也算因为伏泉而提前得福,只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因少年于官场失意,再生远离官场,投身治病救人之心?

    长沙离雒阳太远,张仲景眼看是不能喊了,只能是豫州了,希望华佗此时在家乡,不然只能留信于忠,让他催促华佗前来,想来以自己的面子他定会来。

    念及此处,伏泉便寻来笔和丝帛,匆匆写了一篇言辞生动的信后,看了眼自己还算不错的字迹。经过数年的练习,自己的楷体字比之前世好了不少,是以经常使用,至于东汉流行的章草之类的,他还真的写的不好。

    召来黄忠,将信交给他后,令他去河南尹领了“传”之后,火速赶往豫州沛国谯县,将信交予华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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