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在床上滚来滚去,
买了大床就是这个好处。她睡觉的时候一点都不老实,大床可以保证她不会在睡梦中莫名其妙地掉下去。
她习惯天天宅在家,所以认识的男生非常少,更别说交流和沟通了。
偶尔出门在外买菜啥的,她也是习惯性的保持安静和清冷的气质,那气势简直就是在身上挂了一块“生人莫近”的牌子。
只有陈朝!在他面前谭言从小时候开始就装不下去。
所以谈恋爱谈恋爱,和谁谈?当然是和住隔壁那个,不过谭言发现陈朝现在还没发觉她是谁,
“他不会还在装作不认识我吧?演这么久不累吗?”
她捂着脸,可恶可恶!不胡想乱想了,她捧着笔记本坐在靠背椅上开始码字,待会还要做中饭。
陈朝下周一才上班,上班了中午陈朝就不会回来了,她也不用做做中饭,通常她都是就着早饭当中饭一起吃了。
但这几天她晚上是肯定不能熬夜码字的,不然白天醒不过来又要让陈朝做中饭了。
她最喜欢熬夜码字了,深夜周围一片寂静,关上窗户也可以隔绝大部分火车经过的轰隆声,
在这种情境下她的思维可以极佳地活跃起来,描绘出来的情节也更加生动形象,
直接就是灵感喷泉,各种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在她脑子里模拟出来。
那种码字的状态是最爽的,就是容易腰酸背痛。
“啊。。。呜”谭言捂着嘴打了个哈切,
她终于码完四千字了,但不适应白天码字的她是痛苦的,就怕她自己的状态不爽,读者看着她写的文字也不爽,
“不管了就这样了。反正更完了,任务完成!”至少暂时安抚住了这群养猫的主子。
躺在床上微闭双眼,摆烂,摆烂……
诶!起床!休息一会的谭言嚯地一下起身,
摸着床沿,她拿起手表看了看时间,中午十一点了,该做饭了。
拿着饭缸打好米,她一边淘米一边插上电源烧开水。
把电饭煲插头接上,安顿好米饭兄弟之后,谭言设定好煮饭的时间,又急匆匆地跑到客厅打开冰箱,
拿出中午准备吃的菜,南瓜,香干,辣椒,火腿肠。。。
洗好菜,她吨吨吨地切起了菜,一系列的动静把客厅沙发上睡觉的陈朝唤醒了。
他直起身子,用手擦了擦还迷糊的眼睛,我在哪?我是谁?微微迷惘了一下,陈朝终于回过神来,
“我居然睡着了,”看了看墙上的表,中午十一点半了,好家伙睡了将近三个多小时,从早上一觉睡到快开饭,还有谁?
他吨吨吨地喝了一大口水,走进厨房想帮帮忙,被谭言赶了出来,“就三道菜而已,你先把碗筷准备好,马上开饭!”
“哦,好好。”陈朝拿起碗筷放到餐桌上,
“总觉得缺了点啥。”他想了一会儿,“哦,电视还没打开。”
他打开电视,等到新闻节目里主持人的声音传出来,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有时候买一部电视并不是用来看的,打开它是为了增添一些家的味道,让客厅里多了一些热闹和安心的氛围。
因为他爸妈以前当老师,所以陈朝自打读小学起爸妈就经常不在家,只有在外面玩的时间里才能热闹一些。
所以陈朝现在虽然和谭言合租,但他以前已经习惯了在家的孤独,打开电视播放一天都成了他的日常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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