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化作飞鸟,去了何方?
为何我再也找不回年轻时候的感觉?
多年以后,我活成了你的模样。
……
写完上一章,越发觉得暗墟之渊是个好人,可谓字字肺腑,可惜写的东西没人儿看。
开个玩笑,不信就去评论区骂我。
因为上一章写顺手了,不妨再写一章,反正写随笔的好处就是随心所欲,不需要任何大纲以及心理负担,想写就写,这是一片思想的旷野。
喜欢做梦,却总是记不得梦里发生过什么,印象中应该是噩梦居多,却因为睡得太死,连吓醒的可能都没有,反而越发嗜睡。记忆力也不行,总是忘,连给自己提供灵感的可能都没留下。
夜里倒是灵感爆炸的时间段,只是熬不得了,一不小心会升天的。
坚守着四十岁前不结婚但未必不谈恋爱的大不孝信条,我熬到了二分之一的年头,离成功还有一倍之遥;
直到那天梦见自己的暗恋对象,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
主要是我觉得太不科学了,太没道理了,既然现代人结个婚要考虑这么多条件和不确定因素,那大家干脆都别结了,任性地打一辈子光棍吧。
自恋是世界上最持久的恋爱,如此爱一场,也不错喔。
同性或许比较前卫咯,比较重口味不过我觉得也可以小清新的说,但貌似也是合理存在的。那个唱惊雷的不是说凡一切存在皆是合理吗?
然后他被杨坤骂了。
然后被全网骂了。
这种骂,不是对蔡徐坤那种不明事理的黑,而是堂堂正正的怼。
我叹一口气,心想何必,手指微微一颤,沉默而不失风度地点个赞。
怼得好!
回归正题。
再者,我个人觉得,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实在是太土太没效率了,活该一辈子打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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