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缎,坐拥大屋华宅,更有娇妻美妾环绕,端的是富贵逼人。
乞丐看见路云子,立刻脸色大变。
他不敢反抗,依旧如当年那样趴在路云子脚下,声泪俱下地哀告求饶,祈求再给他十年光阴,哪怕变回一文不名的乞丐也在所不惜。
见状,齐敬之忍不住暗叹一声,已经想到了此人接下来的命运。
他附身路云子的残念,虽不至于全然感同身受,却也能隐隐体会到几分它的心境。面对十年后的乞丐,路云子心里只觉饥饿,绝无半点怜悯。
“想必能留在这残念里的,都是路云子一生中最为难忘之事,接下来没准儿就有吞噬这乞丐时的记忆,我若是跟着体会一遍,岂不也当了一回妖魔?不知能不能像看书一样,把这几页直接翻过去?”
齐敬之才生出这个念头,眼前景物就是一变。
一间书房内,一个年轻书生正抓着路云子的手,满脸兴奋地说道:“小生从不与人结仇,也不缺钱财田产,唯独喜爱良家美妇。那李家二房的儿媳最是好颜色,小生在佛前遇见,从此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眼看就要性命不保,还请上仙慈悲搭救!”
“这有何难?甭管是哪家的妇人,只需你每次以一滴心头精血供奉我,我便在夜里将你看中的女子搬来,天明前再送回去。只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每隔两年必须搬一次家,咱们这买卖才好细水长流地做下去……”
齐敬之听得一阵恶心,那少主和乞丐虽称不上良善,多少有些可怜之处,这个书生就着实让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了。
路云子这厮竟是别出心裁,把一锤子买卖改成了细水长流。心头精血里怕是多多少少蕴含一些灵性,也不知这书生祸害了多少女子才油尽灯枯了账。
如此败类,实在该杀!
只不过,书生该死是一回事,自有人间律法、仗义豪侠管着,被路云子吃干抹净、彻底绝了来世,又是另一回事。
齐敬之心里清楚,青铜小镜且不论,若非有牛耳尖刀在手,自己怕是已经步了这几人的后尘了。
他已经污了耳朵,实在不想再看见什么龌龊画面,更不想体会路云子每次吞噬书生精血的感受,当即在心里默念道:“把书生的篇目也翻过去……”
这面具里的残念果然奇妙,齐敬之才一起心动念,眼前场景登时变幻。
这一回,他再度身临其境,亲眼看着路云子找到一位官员家里,承诺助其谋取高官厚禄。
这位官员原本的官职不大不小、仕途不上不下,正是苦闷的时候,当即大喜过望。其后一二十年间,路云子不断为他窃听机密,还陆续铲除了几个官场上的难缠对手,这官员的官儿也就越做越大。
几段并不连贯的记忆里既有官场浮沉、朝堂争斗,也有阴谋诡计、灵魄杀人,远比前面三个要详细和精彩,想必这官员留给路云子的印象极为深刻。
果然,官员人至中年、大权在握,就不免起了毁约的心思。
约定的期限一到,路云子兴冲冲地登门讨债,竟然遇到了伏击。
埋伏之人生得怪形怪状,有碧眼紫须、驭使飞叉的,有面黑如炭、口喷毒烟的,有身披重甲、奔走如飞的,个个都有非凡之能。
路云子的本事明显要比今夜高出许多,性情更是凶戾,虽难敌这些怪人的围攻,却依旧拼着受创,将处于重重保护之下的官员杀死,这才极为侥幸地带伤突围、避祸深山。
这之后的几十年,它始终藏匿于山中,只偶尔出去探探风色,等那官员的儿子、孙子尽数老死,终于家道中落,再无复仇的能力,这才敢真正冒头。
再之后,路云子像是要寻找什么,开始四处迁徙,期间虽然也吞噬人畜,却再没做过一次买卖,记忆乏善可陈,多是一闪而过。
直到……它遇见了齐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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