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看着好眼熟啊!
这不就是栗子?
好东西啊!
一时间,许大茂的鼻子都好像闻到了糖炒栗子的味道,还有栗子鸡,那也是一道美味。
他蹲下身子,拿手电仔细照了照。
虽说筐子不算大,但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栗子,外面的毛壳都已经去掉了,一个个虽说个头不大,但看上去就很齐整。
“七婶,您家这个栗子卖不?”
他指着这个小筐子问道。
“栗子?”
七婶都有点想不起来,自家菜窖里怎么会有栗子的。
一旁的王自立却想起来了,“妈,这是秋天时,我和大山他们从山上摘回来的,听说这东西能饱肚子,本来说要煮着吃的,后来咱家粮食丰收,就一直没想起来。”
“那你们是打算留着吃呢,还是打算卖?”
许大茂最关注的就是这一点。
“卖!当然卖了!”
不愧是母子,回答都是异口同声的。
许大茂挑来挑去,一发不可收拾,买了一大堆。
不过没关系,反正明后两天还是试营业时间,不怕菜用不掉。
几人合力,把他选中的东西全都搬回了王强家。
一一过秤,现场结账,七婶捏着那一沓钞票,嘴角高高扬起,压都压不下来。
“这下好了,加上这些钱,奶奶看病的钱应该凑齐了!”
王自立毕竟年轻,沉不住气,当着许大茂的面就和七婶说道起来。
七婶瞪了儿子一眼,真是个傻小子。
结完账,许大茂准备早点回城,如果赶得快的话,还能赶得及午市。
只是,菜太多了,他是骑自行车过来的,没办法一下子拿回去。
王强笑道,“这有什么难的,待会儿我和你一起回去,正好认认门,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每两天要送一回菜的。”
许大茂点头,其实他也有这个意思。
王家有一辆三轮车,于是,他们把东西都搬上车。
除了七婶家的东西,之后还加上了王强家养的两只老母鸡和一小筐鸡蛋,听他说,这两只鸡不怎么下蛋了,他本来想着,干脆过年时杀来吃了。然后一听许大茂说鸡也要,他当然二话不说就选择卖钱了。
等归置好东西,他们就踏上了回城的道路,不过一起出发的并不止他们俩人,王强的大儿子大山也跟着一起。
这小子,嚷嚷着要去城里见识见识,还说,自己也想认认路,如果以后他爹没空,他可以代替他爹送菜。
王强一听,这话说得倒是没错,这小子算是还有点用处。
三轮车速度比较慢,他们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们回到景乡胡同时,已是日上三竿。
饭馆厨房里,众人已经忙得热火朝天了。
傻柱跟个总指挥一样,吆五喝六地,在厨房里指点着江山。
一见许大茂带了这么多食材回来,他在厨房里也待不住了。
于是,他顾不上指点儿子,来到院子里看着王强他们卸货。
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两只肥兔子。
“野兔?这可是好东西啊!”
傻柱一个箭步窜上前,拎起兔子上上下下仔细看了一遍,脑子已经开动起来,思考着要做成什么菜才能充分利用这两只兔子。
“看不出来,大茂你还有这一手啊!”
许大茂则指着旁边那只小筐子,“你再看看,这是什么?”
“咦?栗子,这个品相还不错,可以做栗子鸡了。”傻柱随意抓了一把,看了看质量。
“是啊,我看到栗子,也想到栗子鸡这道菜了,这儿还有两只老母鸡呢!”
许大茂拿起一只反扣的筐子,露出那两只老母鸡来。
傻柱一抚掌,“好了,年前这几天不用愁了!对了,大茂,不介绍介绍这两位跟我认识一下?”
他老早就看到站在一边的王强父子了,只不过当时被野兔吸引,没顾得上。
不一会儿功夫,傻柱就和王强熟识起来,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
至于大山,则被家国带到后院去跟双胞胎一起玩了。
本来王强父子帮忙把东西卸下后,就准备告辞的,却被许大茂给留下了。
虽说现在双方是合作关系,但是,他们还有着另一层关系的,那就是朋友。
之前一直是许家人去王家村玩,而王强他们却从来没有来过许家。
今天父子俩是头一次上门,当然不可能不留一顿饭就让他们离开的。
因为兔子已经死了,傻柱准备今天就把兔子做了。身子上的肉用来做葱爆兔丁,而四只兔腿则用卤汁卤起来,卤兔腿肉可是香得很的。
葱爆兔丁大齐就可以完成,不过卤兔腿就麻烦一点,因为要现熬卤汁,这个由傻柱亲自操刀,至于兔腿,至少要净到卤汁里过一夜,才能够完全卤好。
所以今天的菜单上,就暂时只有葱爆兔丁这一道,而卤兔腿得等到明天了。
饭馆的调料备得比较齐全,熬卤汁的材料都是现成的。
于是傻柱另生了一只炉子,在锅里加满水,并放入卤料,开始慢慢熬煮起来。
另外一只炉子上,大骨汤早就开始炖了,肉香已经熬出来了,香味在厨房待不住,不仅仅飘到院子里,还慢慢往外延伸,渐渐地,胡同里也闻到一阵阵吸引人的香味。
等卤汁煮开后,那卤汁独特的香味也藏不住了,与骨汤的香味夹杂在一起,更香了。
临近中午,来吃饭的食客越来越多,不一会儿,桌子都已坐满。
客人很杂,有之前来过的回头客,也有经人介绍,头一回来尝鲜的食客。
另外,竟然还有几个外国人,他们是国外驻京的记者,听说在这边又开了一家饭馆,特地过来尝尝鲜的。
他们操着半生不熟的京城话,勉力和许父许母他们交谈,虽说比较吃劲,但双方好歹能大致明白对方的意思。
不一会儿,家国领着双胞胎他们过来帮忙了。
他们都是学过外语的,用外语和几名记者沟通起来,二老终于松了口气。
三人其中,尤其以家安的外语最好。
跟她交谈的那名记者来自米国,是位金发的中年女士,名叫薇薇安。
她拉着家安的手,一直夸她,先用外语夸,见许父许母听不懂,她还特地换成她那蹩脚的京城话,对许家二老竖起了大拇指,“安的外语真好,是这个!”
家安问她,她回去之后会不会把自家饭馆的事情写到报纸上。
这孩子真的很细心,她从许大茂那里了解到,翠花胡同作为京城第一家个体饭馆,曾经上过许多的报纸,这就是一种无形的宣传,只要看过报纸的人,对第一家个体饭馆都会有一定的印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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