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毛小方道堂的,还是七姐妹堂的,亦或是余碧心一家,以及在这里避难的港岛居民,不约而同地劝自己,李木甚感欣慰道:“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告鲁斯一日不消灭,我们人类就将生灵涂炭。况且,我李木做事向来不是一时冲动,去拿告鲁斯的血,我其实是最适合的人选。
这么多天的相处,我的本事大家其实知道的不多。除了一身道术医术外,我还擅长易容伪装以及改变气息,我要装成行尸接近告鲁斯并不难。所以,你们可以放心,我是有备而去,绝不是一时鲁莽。”
但是灾难生这么多天,李木和毛小方联手对抗告鲁斯,一直都是医馆众人的两大精神支柱。不愿李木只身冒险,安慰好拉着自己的碧心,钟邦挺身而出说道:“李道长,还是我去吧。”
“阿邦,不用多说了。你们没必要和我争,告鲁斯的智慧很高,他对人的气息很敏锐。即便你们易容潜伏过去,也很容易被现。对付鼻子灵敏的僵尸,不仅要改头换面,就连体内的阴阳气息也得随时改变。
而你们虽然在我的手段的下,可以一时改头换面,但是人体阴阳是不能持续打乱的,人之所以健康是因为阴阳平衡。
如果一个人阳气过旺,就会导致体内阳气破散,以致阴气也随之消亡;相反,如果一个人阴气独盛,那么体内寒湿占优,也就是刚柔不和,经脉气血就会衰败灭绝。而且最危险的就是,三日连阴,体内寒湿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变,就会死。
所以,接近告鲁斯,我是最佳人选。万一有什么突变化,我也好及时调整。就这样吧,我今晚准备准备,毛师傅,我不在的时候,医馆就拜托你了。”
灾难生这么久了,奇迹的是波及范围就只在港岛这个孤岛上,还不是因为告鲁斯把重心放在杨飞云身上。杨飞云手里的银十字架一日不毁掉,告鲁斯就腾不出手来反攻全世界。
但是杨飞云为人小心谨慎,就连睡觉都紧握银十字架,告鲁斯和手下血奴都不敢太过靠近。只能将杨飞云的别墅围住,命令手下军警持枪戒严,或是时不时放几枪威吓对方。
不过杨飞云真是顽强啊,断水断粮两天了,被堵在自家别墅里的杨飞云就是不出门,让告鲁斯分外不爽。
瞧着站在太阳底下,在一众血奴簇拥下,告鲁斯显得十分焦急,一个戴着圆框眼睛、穿着破旧灰白长衫的中年人献媚地说道:“尊敬的伯爵大人,杨飞云他不出来,我们可以放火逼他出来。”
“嗯?这个办法不错,我怎么没想起。来人啊,放火给我烧。你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没见过你。”
手下血奴的数量与日俱增,就连记忆力一向不错的告鲁斯,也不可能记住手下四、五十万人的名字。大多数的血奴都是老老实实的听候差遣,很少有像眼前这个斯文中年人一样主动建言。
从脖子上的血洞、脸上的血色以及身体散的气味,告鲁斯来回扫视都没有现问题,于是这才开口问道。
“尊敬的伯爵大人,小人名叫**,三天前刚刚加入,能侍奉伯爵大人是小人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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