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炀和林定维交谈的时候。
哭泣中的小福蛋逐渐安静下来。
或许是这些天,它始终保持着高强度的戒备心。
忽然之间,心神放松,困意上涌,眼皮越来越沉重,趴在余炀怀里沉沉睡去。
小家伙睡觉的时候,嘴巴里还在嘟囔着“咕栗~咕栗~”的小奶音,一双小短手死死拽着他的衣服不松手。
由此可见,它对余炀的依赖程度。
他怜爱地把小福蛋搂在怀里,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发现时间已经接近中午。
答应过赫拉克罗斯要在晚上之前回去。
带着小福蛋的话,肯定是不能坐高铁了。
只能试试看花费重金,包一辆私家车开往爷爷家。
开车至少得四五个小时,现在差不多到回程的时候。
“定维,你知道附近哪里有肯达鸡,金拱门之类的餐厅吗?我请你吃午饭。”
余炀问道。
林定维听到金拱门,眼睛顿时一亮:“附近就有,我带你去。”
看到他这幅模样,余炀忽然想起自己少年的时候,也是很喜欢吃肯达鸡,金拱门这类的高热量食品。
一个月能吃个一两次,就算是极大的满足。
小孩子嘛,对油炸食品有种迷之喜爱。
没多时,林定维就带着他来到几百米外的一家M记餐厅。
之所以要在这里吃饭,是因为,炸鸡这种食物蕴含大量的热量,适合给小福蛋补充能量。
小家伙流浪了许多天,肯定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目前又没有专门的精灵食品,用人类食品替代也没啥大碍。
毕竟精灵皮糙肉厚,不怕拉肚子,而且余炀曾经看过宝可梦动画,里面的精灵都是很喜欢吃人类的食物。
像喜欢吃马卡龙的哈力栗,爱吃饼干甜食的波加曼……
……
半个多小时后,吃完洋快餐的余炀,花费几千元,在金钱的诱惑下,总算说服一名私家车车主载着他和小福蛋回杉明市。
临走之前,他和满脸崇拜的林定维互留联系方式,坐上返回老家的汽车。
等回到杉明市下沟村,天色渐晚。
汽车平稳地停靠在爷爷家的院子门口。
小房子里,不断传来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香味。
此时,躲在院子里,正百无聊赖的赫拉克罗斯听到门口发生的动静,咕噜翻身坐起,跑到门口一看。
正好看到余炀抱着一只粉色的小家伙从车上走下来。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兴奋地打开院门,兴冲冲地冲向余炀。
“停停停!我可受不了你的热情拥抱。”
余炀灵活地一个转身,避开赫拉克罗斯的熊抱。
开玩笑,要是给它一撞,当晚就得在医院过夜。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改变姿态,亲昵地用爪子抱住余炀的手臂不松手。
然后,它终于发现了他怀中的小精灵。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歪着脑袋,用爪子指着小福蛋,露出疑惑的表情。
“它叫小福蛋,以后就是你的同伴啦。”
余炀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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