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红,日渐落。
平原上的血流到了天边,染红了大地,将绿地换了一副颜色。
尸体宛如一层土,覆盖在了草地上。
临近傍晚,喊杀声才渐渐停歇。
秦械师的每个将士都浑身染血,厮杀了整整半日,是他们存活到了最后。
阿松失魂落魄的望着面前的一个壮汉,热泪滑落冰冷的盔甲,跪坐在地,无声的痛哭。
壮汉的胸膛被一把弯刀洞穿,躺在血泊当中,而他的周遭,亦躺着七八具胡人尸首。
每个秦军都已经拼得力竭,饿了将近一天,进行决战,胡人临死之际爆发出来的意志,硬生生对他们造成了重大伤亡。
王顺的脸上本有一道刀疤,此一战,和那个夫巴拼了上百回合,虽然将其斩杀,却在那道刀疤上再添了一道疤痕。
胸毛首领被带到了秦夜面前,他还活着,不过已经失了一臂,嘴唇泛白,流血过多导致。
“杀了。”
秦夜平静的开口,脸上没有任何情绪,脑海很空寂,此刻没有任何杂乱的思绪,似乎已经麻木了,杀人杀到麻木。
马刀屹立在一具尸体之上,已经饮饱了鲜血,刀身崩缺,数处缺口。
“大人,伤亡统计出来了。”
王离缓缓走了过来,脚步踉跄了一下,身体一个不稳差点倒下,似乎是因为乏力导致。
“阵亡两千六百将士,受伤近四千。”
说出伤亡数字时,王离心情很沉重,胡人最后爆发的血性给他们造成了巨大伤亡。
按理说装备碾压的情况下,不该蒙受如此损失。
可,狼山就在不远处,胡人只能拼死一战,扞卫最后的尊严。
那股悍不畏死的精神,令他心悸。
风,无声的吹过,拂动着黑发,战袍在风中起舞,依旧鲜红艳丽,是那么的绚烂夺目。
可这鲜红的染料下,是无数人命堆叠而成,汇聚出来的鲜血作以染料。
秦夜陷入沉默。
凝望着远方那座模糊的山形,心中茫然若失,当那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在他面前倒下,不止秦人,胡人的脸上有的只是仇恨,拼命活下去,保卫祖地的不畏死,为此种种而死。
略显空洞的眼神重新附上一丝色彩,秦夜回过神,强行压下一切。
他是这支军队的主帅,别人可以因此怀疑人生,陷入茫然,但他不行。
“为了心中信仰而战,往往能在绝境中突破自己,爆发难以理解的力量。”
“前方就是狼山了,这次过后,我要将他们的信仰踩在脚下。”
缓缓起身,秦夜用力一拔,抽出马刀,一股血液宛如喷泉飙射而出。
王离闻言,面容沉重,心中突然有些明白了秦夜为何非要来此。
就因为一座山,让他们遭受莫大损失,所谓信仰,是如此的可怕。
若是这座山早已被他们征服过,兴许此次的伤亡要小许多。
“大人,斥候来报,狼山下有胡人部落。”
王顺走了过来,拱了拱手,禀报道,他的右肩甲被削去,不过没有伤到骨头。
可饶是如此,足以见得有多凶险。
沉吟了一会儿,秦夜道:“三千营出动,胡人男子全部杀掉,女人和襁褓婴儿带回北地,全军休整一夜,佛晓开赴,登狼山,将将士们的尸体全部带上,埋葬在狼山之上。”
“另外,在狼山之顶筑坛,明日登上狼山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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