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共无可奈何,只好先预定一个明天旁观的名额,然后牵着马离去,找家客栈投宿。
没走几步,七、八个人围了过来,都是家仆、书童打扮,纷纷问道:“先生,可要买一本会议记录?”
贾共正有此意。他只看过前两次的记录,然后就上路了,后面的还没看过。既然见不到王大卫,那正好先看看那狂徒在后面的会议上又做过些什么,算是备战吧!
见贾共有意,那些人各自拿出一本书,翻开,对着贾共展示。
都成熟啦!贾共甚是诧异,眼睛逐个扫过面前的一本本书。
有人道:“都是一样的。可不敢改。”
什么一样?贾共在心里鄙夷。你那本的字写得最差,匠气十足,也敢说一样?瞧瞧这本,这才叫字。
目光向上,越过书本,见举着这本书的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书童,脸上满是殷殷期盼。
不由得心头一酸。能写出这么一手好字的,想必不是一位等闲人物。可惜在这妖魔横行之地,沦落到卖字为生。写的还是那满纸荒唐言。
目光重新落回书本,心中更加悲切。这上面,字字血泪啊!
抬手一指,问道:“这本。多少钱?”
小书童怯生生地答道:“八......八两。”
还真不便宜。不过,值!就当帮他一把好了。贾共伸手入怀。
旁边有人嚷道:“先生,我这本七两。只要七两。”
“哼!”贾共冷哼。你那本要能卖七两,这本就值八十两。直接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交给那小书童,接过书,道:“不用找了。让你家公子不要气馁,皇天不负苦心人。”
小书童连连道谢,其他人唉声叹气地散去,看样子是在寻找下一个买家。
贾共阔步前行。
一本会议记录就卖八两,这东半城能有几个买得起?而且,河州可不是汴梁,这里认字的人连两成都不到。那狂徒还想用这种办法宣传他的荒诞制度,简直更加荒诞。
他走过去不久,那群卖书的人各自顺着不同的路线,又在一处胡同里聚拢到一起。小书童笑嘻嘻地将银锭交给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赞道:“迅哥,还是你有办法,真卖出去了。咯咯......”
迅哥将银锭扔进身后的箱子里,又拿出一本书递给小书童,接着道:“大家再辛苦一趟。这次的肥羊在玛尔巴寺,跟刚才那个傻子可不一样。这次咱们得......”
被人叫傻子的贾共此时已经走到了他的目的地,东大街上一间非常热闹的客栈——琅琊客栈。
以贾共的人脉,他自然可以在西半城找一家旧相识住下,只要那家不像华家一样正要搬家就行。但思考之后,贾共还是决定住在东半城,这里距离他的目标更近,更方便了解对手。
见有客到,琅琊客栈的伙计热情地迎上来。有人接过贾共的马,送去马厩,更有人引着贾共进楼。
一楼很喧闹,伙计有眼色,直接带贾共上楼。
楼梯上,贾共没走几步,停住。回头看去,一楼的正西,摆放着一张单独的桌案。桌案后坐着一个说书先生,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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