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本什么的她已经抄的够多了。
她是在写上辈子看过的小说。
那些都市霸总类的小说肯定不能写的,宫斗类的更加不能写,种田文没什么意义,穷秀才花魁类的都写烂了。
虽然看的人依旧有,但是徐正清对于这一类小说一向不感冒,所以没怎么看过,这个时候自然不好借鉴。
不过有种小说她喜欢看啊,那就是修仙类的。
比如说《仙剑奇侠转》,写成小说的话,绝对男女老少皆宜啊。
所以徐正清打算在闲的无聊的冬季,把仙剑奇侠传写出来。
当然,写的是白话文。
这个时代有白话文小说,只是大部分人觉得白话文小说太过直白,被很多文化人看不起。
徐正清可不知道怎么写文言文版的小说,能把电视剧写成白话文已经很不容易了。
沉浸在一件事情当中的时候,时间是过的特别快的,当大妹来提醒徐正清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傍晚,这让徐正清吓了一跳,也不知道萝卜怎么样了。
稿子可以随时写,一时半会儿变不了现。
萝卜可是眼前的东西,做坏了就可惜了。
好在萝卜看上去没什么问题,水也出来不少,这时候可以把水倒掉,再洗一次。
然后再尝一尝咸淡,不合适就再洗几次。
全处理好之后,再放入生姜,糖,醋,辣椒,一起搅拌,随后装坛。
再然后就是等待了,基本上有个三五天也就差不多了。
看徐正清磕磕绊绊地做好了一坛子萝卜,大妹只希望徐正清千万成功。
要知道,徐正清用的可是五十斤的坛子,萝卜还好,那些调味料才值钱!
接下来的几天,大妹显得有些焦虑,倒是徐正清静下心来写了不少。
大妹她们也不知道徐正清写了什么,只是看她每天不停地写写写,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所以都不敢打搅。
徐正清也没发觉这些,她已经全身心投入到创作中去了。
好吧,实际上是在回忆当初看过的情节。
要不是当初实在太喜欢了,看了很多遍,现在恐怕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不过此时徐正清记得的实际上也不多了,这让她写得磕磕绊绊的,有些细节只能自己编。
不知不觉五天过去了,还是大妹忍无可忍来询问了一下,萝卜能吃了吗?
徐正清这才想起来萝卜的事情。
刚好一大早大妹烧了白粥和馍馍,还没有烧菜。
这段时间小鸡陆续长大了,小母鸡也开始下蛋了,因为母鸡的数量不多,下的蛋刚好够幼保院吃,所以这段时间烧蛋还是烧的挺勤快的。
这也是幼保院这段时间的主要肉食。
这段时间幼保院没钱了,买肉的日子少了,准确的说,是除了每天雷打不动的给几只狗狗买下水之外,就没有买过肉。
要不是徐正清手里没钱了,她也不会默认这种状况。
正好今天可以试一试萝卜,顺便换换口味。
打开坛子的时候,徐正清比谁都紧张。
但是当第一口萝卜入嘴的时候,徐正清就知道,她成功了。
酸酸的,脆脆的,辣辣的,还带有一丝丝的甜。
可口,下饭。
徐正清兴高采烈地端了一碗给众人尝了尝,结果受到了一致好评。
连吃不了辣的几个小家伙,都一边哈哈地张嘴,大口喝粥,还一边忍不住咬一口,再咬一口。
一顿饭吃完,所有人都被这个泡萝卜征服了。
“太好吃了,没想到会这么好吃。”三妹率先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吴婆婆也笑道:“味道的确好,小正,你要拿去给赵掌柜试一试吗?”
“要的,等一下我就拿过去。”徐正清开心了,这一下她又有钱了,地窖里的萝卜也解决了,说不定还不够!
听到徐正清要拿萝卜卖钱,几小露出了不舍的表情,但是谁也没有多说话,都很懂事。
徐正清看她们的样子,笑道:“我会留下我们吃的,再怎么也不会少了我们这一口,我也喜欢吃。”
如果是其他人想要,吴婆婆还会考虑一下。
但是徐正清想要吃,吴婆婆是完全不带考虑的。
“是要留下自己吃的,我也馋呢!”
看看,不但同意,还抢着分担责任,表示自己也贪嘴。
听到吴婆婆这么说,其他人也高兴了,冬日里难得有一点新鲜菜,更何况这菜这么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
徐正清又去试了一下泡椒。
很好,很成功,接下来就可以用泡椒做萝卜了,这么一想,徐正清又不急着拿萝卜给赵掌柜了,总得试一试哪一种泡菜味道更好。
于是,徐正清又让大妹她们帮忙,用泡菜又腌制了一坛萝卜。
接下来的几天,一群人每天三顿都有泡萝卜,一个个吃得喜笑颜开。
只是大妹和吴婆婆一边吃一边心疼调味料,安慰自己卖了钱就回来了,不急,不急。
结果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大妹就忍不住催促徐正清试一试。
徐正清打开尝了一下,发现泡菜做的更加好吃,而且用的辣椒更少。
不用说了,肯定用泡椒做啊!
于是,徐正清兴冲冲地抱着坛子去找赵掌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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