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不同时明矣”。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鸣盛错缪的关键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
《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佑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佑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佑”,而非“景佑”。显然,《宋祁传》是将“皇佑”误作“景佑”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佑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鸣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佑”当为“皇佑”,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佑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佑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佑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
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审阅。仁宗看后,发现这部史书出于二人之手,体例与文采均不尽相同,于是令欧阳修删改修饰为一体。欧阳修此时却拒不修改,他说:“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已意?”最后仅校阅过一遍,一无所易[8] 。
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流传的主要版本有:
(1)南宋刻本4种,分别是十四行残本,旧藏皕宋楼,现藏日本静嘉文库;同十四行元补版残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十六行残本124卷,亦藏北京图书馆;建阳书坊魏仲立刻残本,旧藏嘉业堂。
(2)元刻本,明国子监根据元版修补印行。
(3)明刻本3种,分别是成化年间(1465~1487年)国子监刻本,万历年间(1573—1620年)北京国子监二十一史本,明末毛晋汲古阁十七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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