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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莱斯特崛起(三) (第1/2页)

    我开始感觉稍微有力气了些。我不再去想和狼群的遭遇,而是想起了她。

    我想着“完全恐惧”这个词,不知道该如何理解,只觉得这听起来完全符合真实感受。如果我慢慢死去,也会有这种感觉。还不如在山上和狼群在一起。

    但不止如此。她一直默默地不快乐。她和我一样讨厌这里生活的死气沉沉和毫无希望。而现在,生了八个孩子,三个活着,五个死了,她自己也要死了。这就是她的结局。

    我决定如果这能让她感觉好点就起身,但当我尝试时,却做不到。想到她即将死去我就无法忍受。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吃着送来的食物,但还是不愿去见她。

    但到了月底,有访客来把我引出去。

    我母亲进来说我必须接待村里的商人,他们因为我杀了狼要向我表示敬意。

    “哦,去他的,”我回答。

    “不,你必须下来,”她说,“他们给你带了礼物。现在尽你的职责。”

    我讨厌这一切。

    当我来到大厅,发现富有的店主们都在那里,都是我熟悉的人,而且都为这个场合盛装打扮。

    但其中有一个让人惊讶的年轻人,我一开始没认出来。

    他大概和我同龄,相当高,当我们目光交汇时,我想起了他是谁。尼古拉斯·德·朗方,布商的长子,曾被送去巴黎上学。

    他现在简直是一道风景。

    他穿着一件华丽的玫瑰色和金色锦缎外套,穿着带金跟的拖鞋,衣领处有好几层意大利蕾丝。只有他的头发还是原来的样子,又黑又卷,不知为何看起来还有些孩子气,尽管用一条漂亮的丝绸缎带束在后面。

    这都是巴黎的时尚——那种在当地驿站一闪而过的潮流。

    而我在这里见到他时,自己穿着破旧的羊毛衫,磨损的皮靴,发黄的蕾丝也修补了十七次。

    我们互相鞠躬,因为显然他是镇上人的发言人,然后他从一块普通的黑色哔叽布下面拿出一件华丽的红色天鹅绒斗篷,里面衬着毛皮。漂亮极了。他看着我时,眼睛简直在放光。你会以为他在看一位君主。

    “先生,我们恳请您接受这个,”他非常真诚地说,“我们用狼的森林毛皮给它做了衬里,我们觉得在冬天,这件毛皮衬里的斗篷会很适合您,当您出去打猎的时候。”

    “还有这些,先生,”他父亲说着,拿出一双用黑色绒面革精心缝制、里面衬着毛皮的靴子,“打猎用的,先生。”他说。

    我有点不知所措。这些人怀着最善意做出这些举动,他们拥有我只能梦想的财富,却把我当作贵族来尊重。

    我接过斗篷和靴子。我极尽热情地感谢他们,这是我最热情的一次感谢。

    在我身后,我听到我哥哥奥古斯丁说:

    “现在他真的要无法无天了!”

    我感觉脸发烫。他当着这些人的面这么说太过分了,但当我看向尼古拉斯·德·朗方时,看到他脸上满是亲切的表情。

    “我也无法无天,先生,”我和他告别亲吻时,他小声说,“有一天,您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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