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胳膊。
崔胤看着自己眼前这个姓奚名仲字百里的年轻人,据说他原本是冀州常山人士,因举仕屡次不中才跑到上城当了个教书先生,崔胤凭着数十年在边军中的摸爬滚打,一眼能看出这个饱读诗书的儒士居然有用兵之才,所以才用一城乡民的性命换来了他相助。
他崔胤是个有大抱负的人,不像那些靠着父辈功绩厮混在军中的二代,从四品的护宪校尉是他用军功一点点挣下来的。
崔胤自诩有远见,深知靠着这十几万乌合之众绝不可能扳倒一个百年底蕴的帝国,所以他早早的给自己留下了后路。
从一开始崔胤就将自己的兵马驻扎在高陵隘口,一旦生变便可提前引兵入上郡,沿石河穿过并州到雁门,一旦过了雁门关往北就是匈奴之地。没错,崔胤是个有野心的人,区区四五品的小小校尉他是不放在眼里的,而且他是个能看清大局的人,他明白大胥一百多年从未动摇过的根基而今却被一个王弼渐渐地腐蚀了。
所以崔胤等到了这个机会,相对于那个曾经是匈奴人的呼延保保,他却是与河套草原上的匈奴书信往来最为密切的人。因为他一早就打算好了,趁乱越过并州逃往关外,等到中原大乱之时再借着匈奴的势力一举入关成就一番伟业。
因此他与别人不一样,其他人攻破城池抢女人抢金银时,他崔胤抢的只是马匹粮食,于是他私下里藏下近五千匹战马,早早命人带到北方接应他的大军。
此时此刻,他需要一个人来给他肯定,必然如此,他需要一个人来给他的布置做出肯定的结果,同时也需要人给他一个这么做的理由。
当他把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告诉给奚仲的时候,只见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闭起眼睛沉吟了片刻,然后睁开眼笑吟吟的看着他。
于崔胤而言他觉得奚仲是可以信任的,或者说奚仲值不值得信任对于他来说是无所谓的,无论这人给他什么样的答复,他都会把奚仲带走,带出关去。
奚仲想了一会便笑吟吟的对他说:“将军所言不错,所想也不错,只是将军虽然做好了万全准备,但是将军可曾料到人心所向?”
崔胤点点头,说道:“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因此才请先生你前来,不知先生有何良策?”
奚仲一只手抚摸着袖子上垂着的一只碧玉雕的蝉,一面摇头晃脑的说道:“君子常过,但世人仍以君子待之,小人无错,但世人对其只是唾弃,将军若要使大军齐齐越过雁门关从此漂泊于关外苦寒之地,恐怕是没有军士愿意追随将军,”随后他眼睛一转,说道:“将军若想平安过关,恐怕只能去找那位呼延将军了。”
崔胤听完拢起双手,微微眯起眼睛思量了半天,然后才轻轻捋了捋胡子微微点头。只不过他不曾想到的是这位奚百里先生从他这里出去居然径直去到了呼延保保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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