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预警:
写这篇文的初衷,是因为我觉得李相夷的悲剧并不在无人爱他,反而是他自己向下兼容的能力比较差,不会处理亲密关系。
但世上又没有心性能力在他之上、可以向下兼容他的人,甚至连同一水平线的也没有。
所以想写一个心性强大、善于处理亲密关系的女主去解局。
下笔以后发现很难——莲花一个人熬过至暗时刻得到了自洽,心防很高,未必会再愿意与无关人建立亲密关系。而如果在相夷时期就遇到,又没有必要变成莲花了。
所以女主的设置是心性比莲花差一截,看透人心的能力比他强许多,聪明相当,同样经历过惨烈的坠落,甚至因此有些躁郁症倾向。
视角跟随女主,造成底色灰调,拉扯很多,而且夹带了一些想表达的东西,所以第二卷开始节奏也很慢——喜欢轻松明快和甜甜恋爱的可能不适应这篇文风,想尝试的话可以看看《少年游》,喜欢女强和出气文学的也可以试试《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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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师剑,”方多病眼睛都亮了,“你摸到啦?”
“那是自然。”李莲花看他一脸艳羡懊恼,生出了打趣一番的念头,故意炫耀道:“实不相瞒,我在地道里救了乔姑娘,嗯,他们为了感激我啊,让我目睹一番,顺便也让我摸了一下。别说,这把剑还真的挺重的,都磨得我手疼,我一时半会还拿不起来。”
“你这一天天的踩了什么狗屎运!我想摸都没摸到呢!”
李莲花一笑,本想再逗他两句,却听见屋外传来一阵错杂急促的脚步声,好像宅院里的人一时都在往大堂赶。
方多病转过头去:“欸,这外头发生了什么,怎么这般喧闹?”
李莲花当即提起衣摆,跨出门,“好像出事了,去看看。”
方多病路上随手抓了个人来问,但缘由对方也不甚清楚,只说赶着去看热闹。
“似乎是有人来抢少师剑。”
“谁这么大胆子,敢在百川院撒野?”方多病闻言跑得越发着急,生怕去晚了看不上。
李莲花却不着急了,放慢了脚步跟在后面。
这种事听着也不像是金鸳盟所为,难道是笛盟主看他在意少师,决定抢来送他?
然而下一秒他就看到笛盟主施展轻功从众人头顶掠过,心下有点暗暗称奇,看来也不是他。
从百川院手上抢四顾门主的佩剑,这武林中还有谁会这么无聊?
方多病冲进大堂,里头已是人满为患,他一脸焦急地踮着脚拨开人群往前挤。
等李莲花慢悠悠地踱进来,已经是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随意找了个角落,抱臂一靠。
“这位姑娘,你再说一遍,你要什么?”
“我说得很清楚了,我要带走少师剑。”
“少师本就是叶氏之物,当年赠予李相夷——如今他死了,自是应该物归原主。”
方多病闻言大感困惑,压低声音问李莲花:“少师剑是叶家的,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嘛,我倒是知道一点。”
“云城在大熙舆图的最北边,因坐拥玄铁矿富可敌国闻名。城主乌尔善氏原是游牧民族首领,归顺大熙后赐姓叶,比起武林世家更像土皇帝。”
“据说叶氏非常仰慕中原文化,历任城主都喜欢附庸风雅,但过犹不及……比酸腐儒生还老派守旧。”
“结果到了老叶城主呢,他,他为人比较……”
李莲花摸了摸鼻子,勉强找了个还算体面的词——
“比较风流。”
“老叶城主年轻时娶了浣花剑派掌门的独女纳兰初,不久生下大小姐叶瑾,却转头迷上了苗疆舞姬,私养在山中别苑里,还有了私生子……”
“这叶夫人知道了以后自是容不下,要把舞姬和孩子都弄死。但老叶城主态度坚决,说这孩子根骨绝佳,且是个男孩,将来必能光耀叶氏门楣。”
方多病闻言很是不屑,“这老叶城主怎么这样?孩子生下来就是一条命,女儿就可以放任去死了吗?”
“有趣的就是这里呀。”李莲花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这孩子后来养在叶夫人名下,便成了嫡长子,是云城正统的继承人。”
“老叶城主偏爱这位公子,哎,就跟你恰恰相反,生怕他活不到成年,所以早早取好了表字——就叫少师。”
“所以少师剑?”
“是啊,孩子出生那年,铁矿中开出了一块至寒玄铁,这老叶城主便托施家打造了一把神兵,准备作为儿子的及冠礼。”李莲花好像对什么江湖秘闻都信手拈来,“这把剑,也叫少师。”
“据传剑铸成之日,年仅十三岁的叶公子学会了家传绝学‘一剑霜寒十四州’,老叶城主大为欢喜,摆下酒宴,广邀武林同道去秋叶城赏剑。”
“结果这赏剑大会上呢,就发生了当年武林第一大笑柄——”李莲花说到这摇了摇头,“叶大小姐当众揭穿了这位叶公子,原来也是女儿身。”
方多病大惊:“什么?”
“非但如此,她的亲娘原是被贩卖至中原的苗疆舞女,被老叶城主所救后主动勾引,甚至是靠给他下了‘同心蛊’才母凭子贵飞上枝头——她早都不是清白之身,那孩子都很难说一定是老叶城主的。”
方多病嘴角抽搐。
同心蛊又叫噬心蛊,他也有所耳闻,是苗疆巫女用来控制男人的情蛊。
除了引动情欲以外,它的可怕之处其实在于女方对男方的控制——若雌虫死了,那雄虫便会咬穿宿主的心脏去寻雌虫的尸体,死状惨不忍睹。
“而这位假叶公子也从未将叶氏门楣放在心上,私下练习苗疆魅舞,小小年纪便有惑人之姿,还勾引了叶大小姐的未婚夫婿。”
方多病立即皱了皱眉:“真的吗?”
李莲花耸了耸肩:“这就无人知晓了。”
就他所认识的叶二小姐,喜欢跳舞是真,丝毫不将俗世礼法放在眼里也是真,但勾引姐夫……应该不会。
“若只是捕风捉影,这么损女子的名节也有些过了。”
“我也觉得有些过了。”
“不过你想,这叶大小姐被忽略十几年,原以为是亲弟弟,父亲不过重男轻女……突然发现事实是这番模样,那心里肯定攒了许多怨气呀。”
“方公子博学多才,应该知道这‘少师’,是古代对乐官的称呼——可见这老叶城主的偏爱,压根与光耀门楣无关,他不仅早就知道小女儿志在乐舞,居然还公开表示支持。”
方多病啧啧称奇,“这个爹虽然偏心太过,但倒算开明。”
“没错,老叶城主的偏心,外人看了都心寒。”李莲花点点头,“据说他当众呵斥大小姐妒忌手足,败坏门风,反倒让叶夫人忍无可忍,两人当众打了起来。”
李莲花说着叹气摇头,“哎,一场盛事沦为笑柄,叶二小姐自废武功离家出走,老叶城主被气得卧病不起……这少师剑也就没人敢提了。”
老叶城主沉迷琴棋书画多年,云城的政务都由叶夫人处理,所以发生这种事之后他自己反而被软禁了起来,叶夫人借助显赫的娘家,以雷霆手段镇压了叶氏旧部,又迅速让叶大小姐继任城主。
叶氏对外宣称叶公子早夭,城主悲痛之下神智受损,只能由长女继位,很快得到了朝廷的正式册封。
当日参加宴席的人都受到严厉警告,否则这等丑闻必然早被改编成无数话本,广为流传了。
此事发生时方多病才刚出生,是以一无所知。
“两个月后,李相夷下山,初入江湖便听说有把绝世名剑,竟被人扔在仓库里落灰。”
“恰好某次他在云城附近卷入了门派纷争,阴差阳错救了叶夫人。”
“叶氏极重名声,打开了家族宝库任他挑选,但是这李相夷觉得行侠仗义乃本分,不愿挟恩图报,便婉拒了。”
“谁料叶夫人越发欣赏他,居然打算给叶大小姐说媒——这就有些离谱了。”
“那叶大小姐如今已是云城城主,理应要招婿入赘,吓得李相夷赶紧直言想要那把传闻中至寒玄铁打造的名剑。”
“这叶氏上下看这把剑本就闹心,但总也算是贵重之物,又是对方主动开口,就顺水推舟赠给他了。”
“后来李相夷成名,也就没人记得少师剑原是武林笑柄,而当它从来就是四顾门主的佩剑了。”
方多病顿时了然,“若照你这么说,这少师剑原本是属于叶二小姐的东西,叶夫人根本无权处置啊。”
“所以才有物归原主一说嘛。”李莲花挑了挑下巴,看向台中的那位,“这位,大概就是叶二小姐了。”
方多病“啊?”了一声,“可按常理来说,这叶二小姐应该不会想再见到这剑啊?少师是跟了李相夷才名震天下的,若是回到她手中,岂不是又让人想起陈年旧事?”
李莲花一边摇头一边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
台上,纪院主沉声道:“阁下是叶城主?”
如今的叶城主便是昔日的叶大小姐,叶瑾。她诸事繁忙,很少在武林上露面,所以没什么人见过真容。
而他面前立着个一袭白衣,面上蒙纱的女子,双手背在身后,随意地站在那。
“不,我是叶灼。”
台下一片窃窃私语,“这叶灼又是谁呀?”
“传闻叶二小姐被迫扮男装十年,因此讨厌男人,连带着讨厌老城主给她取的名字。许是自己后来改的名吧?”
那夜兵荒马乱的宴席上,叶二小姐自断经脉,废了武功,以还叶氏养育之恩,然后扭头离家出走了。
后来她彻底销声匿迹,大家都猜测她早已死于叶夫人的暗杀。
没想到的是,叶大小姐坐上城主之位后,一改少时刻薄,于四年后大张旗鼓地认回了二小姐。
彼时她身在青楼中,已是名动扬州的花魁。
而叶瑾虽然高调认回了妹妹,却仍放任她在青楼中跳舞,只是派出叶氏护卫保她不受恩客骚扰。
江湖上传为佳话,均是赞叹叶大小姐胸怀宽广。
可说到二小姐……便没什么好话了。
不知廉耻,不懂感恩,败坏门楣,世代为娼,什么都有。
“原来是叶二小姐。”
纪汉佛虽然随意拱了拱手,但话里听起来毫无‘久仰’之意,倒含着显而易见的鄙夷。
叶灼看上去不甚在意,也没有向台上诸位回礼,而是低头玩起了自己的指甲。
佛彼白石都是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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