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朝阳,天下第二号倒霉蛋。为什么说他是第二号?因为第一号是他三哥,李焕仙。不过,李焕仙倒霉归倒霉,可他从未抱怨过。
因为在李焕仙看来,能再世为人捡条命就已经是老天爷打瞌睡了。按照他上辈子做的孽,不在地狱里滚个千万亿劫都未必能投胎混个畜牲做。
至于孙朝阳,他的想法其实与李焕仙也大差不差。虽然他不懂佛教的轮回观念,而且估计这混小子也不能信那一套。不过常年与李焕明混迹在一起,也是早早养成了洒脱的性子。
不提太久远的事,就说他来金国出使。虽然公主殉情了,虽然他全家被李焕仙坑的就剩他一个了,虽然他已经成了丧家之犬,但他也没怎么太抱怨。
父辈兄长们做的烂事情让自己买单,虽然说不过去,但事已至此,他还能怎么样?先不说他一个通缉犯无法回归楚国,就算李圣千能放过他,那他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杀了李圣千?他没那个本事。颠覆楚国?他也没李焕仙那么丧心病狂。
所以当他得知,自己此生无法回归楚国后,他也仅仅是悲伤了一个月而已。随后就甩开了使团,自己在金国流浪。金世奇这辈子,没干过什么人事。但该说不说,七公主姜若蝶死在出嫁前,这么大的事,就算宰了孙朝阳也不算过分,但金世奇还是放过了他。
所以那段时日,孙朝阳怀揣了几万两银票,倒也在金国好好逍遥了一段时间。直到,钱花光了。
嗯,几万两银子,够寻常老百姓花几辈子了,这小子几个月省吃俭用全都花光。
老话说的好,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没了钱的孙朝阳,彻底是萎靡不振。本想一死了之,奈何只要肚子咕噜噜的一叫,立马死志全无,还是得爬起来找吃的混日子。
直到他流浪到了会京府陶吴县。那地方,除了烧窑纺织名扬四海外,妓寨也是不少。而其中的一间妓寨头牌,就是黄世云的女人,冰儿。
“你在妓院混饭吃?做的什么?打杂?伙夫?龟公?男妓?!”
隆升客栈后巷院落内,李焕仙坐在石桌前,望着双手抱头,规规矩矩蹲在地上的孙朝阳问道。
“三哥你太瞧不起人了!我,孙朝阳!你大秦太上皇的兄弟!怎么可能去伺候别人?”
一听李焕仙怀疑自己靠卖屁股求生,孙朝阳猛地站起身来,拍着胸脯雄心万丈的说道:“你也不看看我这气质?就算不如你,可我也算继承了姑姑的三分神韵……”
老实说,孙朝阳长相的确不差。毕竟是李焕仙的表兄弟,身体里一部分的血都是一样的。李焕仙没变老之前,容貌自然没得说,否则也不可能欠下那么多的风流债。
这孙朝阳个头比李焕仙都高一头,而且正值豆蔻年华,又常年养尊处优贵气逼人,偶尔还练点武,称一句风流倜傥一点都不过分。
而且这小子富贵日子过惯了,要饭都得要烧鸡天九翅,让他去妓院打杂伺候人肯定是不可能的。这小子啊,仗着自己是风月老手,直接傍上了妓寨的头牌冰儿。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口吐莲花,还是说他真的天赋异禀。总之,哄得冰儿心花怒放。他一个府尹之子,也算是个小贵族了,居然被妓女给包养了。整日混在妓寨里吃吃喝喝,日子过的相当滋润。
直到,冰儿被阮志五的干儿子王决带走,孙朝阳没了姘头,妓寨的老女人们他又舔不下去,所以便沦落到会京府要饭,之后碰到了李焕仙。
“你他妈真缺德!做拆白党骗骗没见识的小姑娘也就算了,连卖肉的妓女你都骗!”
听着孙朝阳将自己的荒唐事全盘托出,李焕仙恨不得马上撕烂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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