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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第1/2页)

    南城的雨下了好几天,在纪筝走的这一天才放晴。阳光明媚,她拉着行李箱出门的时候抬手稍微遮了遮。

    车窗外,飞逝而过的,一景一物都是她生活了十几年最熟悉的场景。人总是要学会长大的,不可能一直待在象牙塔。

    直到车停在机场,她下了车,安检前,打开手机,微信空空荡荡,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林清川在前面回头,喊她:“小筝,走了。”

    纪筝望了一眼玻璃外熙熙攘攘的人流,垂下眼,将手机关机。

    候机室的巨大玻璃外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看得人心里空空荡荡。

    秋日天高气阔,一架飞机从碧空中划过。

    人的每一段人生都有那一段的摆渡人,当不再合适之后,退场是必然的。

    纪筝看向窗外,云层渐近,霞光入眼,南城越来越小,缩成沧海一粟。

    她想起从前看书时读过的一句诗。

    我的嗓音是一列被截停的火车,而你的名字是俄罗斯漫长的国境线。

    再也说不出口的,未完的话,都止于这个秋日。

    飞机抵达伦敦是在次日晚上。

    伦敦的风很大,是不同于国内的秋凉,而是刺骨的,仿佛要将人的皮肤刮下来的细细的寒。

    纪筝从机场中被人流裹挟着出来,随林清川坐上他朋友来接他们的车,上车之后一摸口袋,空空荡荡。

    “等一下!”她一愣:“清川哥,我手机不见了。”

    “不见了就不见了吧,”林清川从前座回头,毫不在意地说:“反正你也用不到了。”

    他的友人——即将成为纪筝房东的年轻男人开着车,说起中文来也带着一股子伦敦英腔:“既然如此,先去办一张通信卡如何?”

    纪筝沉默看向窗外,陌生的街道,高眉浓眼的人群来往,像是电影中的场景。

    可生活却远不是像电影那般,有诸多的巧合,错过再多次也能遇见。

    在伦敦的第一个月,纪筝并不太能适应。

    本土的语言交流远不是她一个中国人能快速理解的,即便她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但日常生活和教科书几乎是天差地别。

    倒时差也让她很难受,她遵循了十几年的作息规律,一朝被打破,什么都要重头来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纪筝夜里常常失眠到很晚,辗转反侧睡不着,第二天困得直打哈欠,仍然要挺起精神来费力听课。

    她的房东怀聿,在伦敦生活多年,虽然籍贯是中国人,但性格早已被潜移默化影响为一个英国绅士。

    怀聿是她所念大学的老师,受林清川之托照顾她,会在伦敦下雪之日,从学校开车稍她一程回家,而后在饭桌上彬彬有礼地计算:“车费三英磅,你染脏的风衣一千五百英镑。纪,请问你想用什么方式支付?”

    纪筝没反应过来,过后才后知后觉,怀聿说的那件被她“弄脏”的风衣,指的是在车里,他见她冷而从后座拿出贴心又礼貌地给她披上的外套。

    风衣的一角被车门夹了一下,纪筝就要为此支付1500英镑的费用。

    怀聿确实是个礼貌又优雅的绅士。

    那件衣服,纪筝最后送去干洗店花了十英镑清洗熨烫,挂在二手网站以五折价格卖出。

    从此之后,她学会了温文尔雅地拒绝怀聿绅士大部分不必要的体贴帮助。

    不过好在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学校的同学都非常友善,他们对纪筝的长相和生活习俗都表示好奇和新奇,同时,因为注重隐私,不会让她感到被侵犯的不适。

    来伦敦的第一年,因为学校课程原因,纪筝没有回家。一月的伦敦冷风肆虐,风过像冰刀,纪筝在南城没感受过这样的凌冽,不得不学着穿厚实的衣服,用羊绒围巾和毛线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和她同班同学习小组的有一位地道的伦敦青年叫弗兰克斯,浅棕色头发,眼睛是像蓝宝石一样的颜色,不同于怀聿的“绅士”,弗兰克斯是伦敦传统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待人温和有礼且不会斤斤计较。

    他在纪筝上第一堂课,忘记带教材时,友善地将教材分她一半共看,并在课后带她走遍大学各处,介绍食堂和娱乐场所。

    春节时,纪筝坐在房子大厅里,蹲坐在壁炉旁烤火,尽量和善地同怀聿讨论除夕夜的事情。

    她不会包饺子,这位绅士表示他可以代劳,当然不是免费的。

    纪筝微笑看他:“我想面粉和猪肉的市价并不是特别贵。”

    怀聿优雅地喝着一杯热锡兰红茶:“可是我的劳动并不是廉价的。”

    纪筝差点没忍住把手里的马克杯砸他脸上,告诉他再值钱的饺子也不能收五英镑一个,包的馅是金子也不能这么离谱。

    就是她想认真地跟怀聿探讨他和劫匪有什么区别时,门铃响起,两下之后安静地等待主人来开门,没有再催促。

    纪筝去开门,门外是弗兰克斯英俊的脸庞,他穿着材质上佳的大衣,围着一条同色围巾,邀请她共进晚餐。

    “纪,”他说:“新年快乐,我发现了一家味道很不错的中餐店,你有兴趣尝试一下吗?”

    纪筝回头,用一种无比真诚的语气对怀聿说:“怀先生,祝你和你的金饺子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除夕夜。”

    弗兰克斯的绅士不会让人觉得有任何冒犯,雪天难行,下车时,他虚扶了纪筝一下,也只堪堪隔着衣服握住手腕,待他站稳又立马松开。

    他撑起一把很宽阔的黑伞,微微向她偏。

    纪筝注意到这个细节,一怔,脚步停住。

    弗兰克斯回眸注视她:“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纪筝摇摇头,笑了笑。

    那家中餐馆的确十分正宗,猪肉饺子配醋味道很正,糖醋排骨和清蒸鱼都是熟悉的家乡风味。

    纪筝不知弗兰克斯从哪里找来这样一家店,十分感谢他。

    弗兰克斯用一种宽容又温柔的目光看着她,说:“你开心就好。”

    那目光让纪筝想到一个人,只不过他的眸,不是这样纯净的蓝,反而是不见底的黑,所有情绪深埋其中。

    这是她在伦敦度过的第一个新年,吃完饭走出店,外面大雪依旧,夜色宁静,街头有流浪艺术家拉着一支古典的曲子。

    柴可夫斯基的《六月船歌》,她上一次听到这首曲子,还在为电影中的爱情故事流泪。如今未隔多久,她已经身处异国街头,身边朋友也换了一茬。

    弗兰克斯轻轻拨了一下她的头发,拂去上面飘落的几片雪花。

    “纪,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她回以一笑。

    时间流动如水,叫人不得不唏嘘。

    第二年春,纪筝已经逐渐适应了学校的课程和老师的授课方法。也认识了一些国内来的留学生,时常和她们出去玩。

    租一条船,沿泰晤士河慢慢浏览,近看伦敦塔桥升起又落下。

    伦敦的电影节很多,纪筝亲眼见到了很多之前活在荧幕上的明星。大部分的空闲时候,她会去哥伦比亚的花市买一束早春的郁金香,然后点一杯咖啡,坐在街边小店翻阅杂志。

    伦敦慢节奏的生活,很容易叫人心静下来,也很容易让人遗忘。

    可总有些记忆,会在临界点主动跳出来,唤醒你。

    那时已到夏天,国内的毕业季,纪筝下课抱着书往外走时,在学校门边看到了一个熟悉又不可思议的身影。

    “程醒!”她惊愕,确认自己没认错人:“你怎么会在这?”

    程醒笑起来:“来留学啊。好久不见。”

    纪筝确认不是自己疯了,而是程醒真的申请了和她同校的学位念书。

    她恍恍惚惚觉得不可思议,但程醒日日跟在她身边,每一次见面,都要提醒她在脑海里回忆一边在国内的生活。

    一次下课前,弗兰克斯问她:“纪,那个中国男孩是你的男友吗?”

    “不是。”纪筝皱眉。

    但弗兰克斯的话给她提了个醒,程醒对她实在太过于亲密热情了,每天跟着嘘寒问暖,即使她不收,也坚持不懈地送礼物。在留学生圈子里,所有人都心照不宣默认他在追求她,而她迟早会答应。

    仿佛他来伦敦,学业反而是次一等的一般。

    纪筝开始有意无意的同程醒拉开距离,然而九月份,中国传统七夕节的时候,纪筝被留学生圈子里的朋友骗到学校操场,在看到围着的一圈人时,心底有了不妙的猜测。

    程醒用了很俗气的求爱方式,摆满蜡烛,抱着一束巨大的玫瑰花,深情款款对她表白。

    周围人都在起哄,嚷嚷着“在一起在一起”。

    纪筝蹙眉,拒绝的话还没张口,程醒拉着她的胳膊凑近,附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不要让我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求你。”

    说完,他退出,用一种深情且蕴含恳求的目光看着她。

    纪筝愣了一下,哑然,垂眸接下了那束花。

    待到人群散开,二人独自走到桥边时,纪筝停步,认真看着他说:“很抱歉——”

    她的话没说完,被程醒打断:“为什么?”

    “为什么?”他说:“纪筝,周司惟没有追过来的勇气,我有,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那时纪筝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猝不及防心口一痛,神色也冷下来,淡淡道:“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为什么。”

    “那弗兰克斯呢?”程醒的声音微讽:“你喜欢他?他也不见得比得上周司惟吧。”

    纪筝转身的脚步一顿,微微有些喘不过气来。

    回到房子里,纪筝发觉自己的生理期不幸而至,她到半夜腹中绞痛,睡不着坐起来拉开窗帘。

    一轮明黄的月亮挂在空中,好似很近。明明是夏天,她却手脚冰凉,疼得冷汗直流。

    忽然想起初次和周司惟有交集的那个元旦,她也是痛经,靠在轰趴馆外,然后,收到了他点来的蜂蜜柚子茶。

    可是伦敦深夜叫不了外送,也没人会像他那样注意到细枝末节,注意到她白天时就有些不适。

    如果周司惟在,他是见不得她受任何苦的。曾经在一起不久后的某天,因为换季温差大她又贪凉,不幸发烧了几天,上课都是昏昏沉沉的。

    那几天,每一节课周司惟都陪着她上,让她靠在他肩上,指腹心疼地摩挲她因为发烧微红的眼角。

    她食欲不振,周司惟去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买她最爱喝的椰子味奶茶。

    纪筝在校医务室里打点滴,被抱在温暖的怀抱里,她在半梦半醒间睁眼,看见周司惟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那目光里有心疼,和另一种隐忍的,难言的情绪,盯着她手背上的细细针头,唇抿成一条直线。

    仿佛,想换他自己,来承受这份折磨一般。

    纪筝忍着刀绞般的疼痛把脖子上一直戴着的,周司惟从前送她的那条项链摘下来,拆下戒指,戴到食指上。

    而后披上外套,独自出门去买止痛药。

    从前她看奇葩说,里面有一段发言叫人印象深刻,年轻稳重的女生说:“生活教会了你一些曾经以为做不到的事情。可是有一天,从超市提着塑料袋出来,看到漫天飘下的落叶,终于忍不住想,为什么要在最好的年纪离开那个人。”

    是啊,为什么呢,纪筝在这一刻,忽然失神地想,如果她再勇敢一点,再简直一下,不那么懦弱逃避,情况会不会没有这么遭。

    可是成嘉嘉和男友的撕破脸又如此血淋淋摆在眼前,她不想和周司惟走到那一步,走到互相怨恨的时候。

    与其走向注定悲哀的结局,不如放手,互相成全。

    回忆是凌迟人的钝刀,叫人无法控制地一遍遍自虐。

    人生这条路,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在伦敦生活的第三个新年,纪筝仍旧没有回国,纪城誉和叶梅带着纪辰飞过来,陪她在伦敦过了一个新年。

    手机丢了之后,她几乎丧失了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互联网一日比一日发达,人们抱怨朋友之间再没有那种想念的距离感,可她却找不回任何一个。

    纪城誉和叶梅走的那天伦敦大雨,弗兰克斯开车帮她把家人送到机场,在她望着玻璃失神时,在身后轻声说:“不要太难过,你还有我。”

    相识一年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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