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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第2/2页)

这是弗兰克斯第一次对她说出这样逾矩的话。

    一开始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但他的温和克制有礼很快就打消了她的念头,让她误以为那是英国人对待朋友的绅士风度。

    纪筝回头,对上弗兰克斯海蓝色的眸,迟疑了一下:“抱歉……”

    “你不必说抱歉,”他仍然是温雅的口气:“纪,我知道你心里有一个人,不要完全的拒绝我,给我一个陪着你的机会。等你能放下他的时候,我们再谈别的事好吗?”

    这样的谦逊退让,让纪筝找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

    她在很多时候,也会有片刻的恍惚。弗兰克斯的为人性格,几乎是完美符合她年少对男友幻想。温和有礼,从容体贴,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连大衣上喷洒的香水,都是温暖的木质香,醇厚悠长,在冬天和他并排行走也不会觉得冷。

    可她还是在很多个时刻,怀念另一种气息,清冷的味道,像积雨的云,不化的雪,夜间沉凉的露水。

    第三年末的时候,纪筝从学校毕业,一同毕业的还有好几个结交的留学生朋友,他们在房子里开了庆祝的party,彻夜通宵的狂欢。

    纪筝在这种迷醉的氛围里,眉眼也染上笑意,跟着喝一些葡萄酒。

    其中与她最要好的一个帝都女孩子,叫叶璃,比她晚半年来伦敦,也租住在怀聿的房子里,喝得醉醺醺的靠到她肩上,阖着眼一言不发。

    客厅的音乐开到最大声,灯火通明一整晚,直到壁炉的火光将尽。

    后半夜,纪筝和叶璃窝在沙发上,共同在吵闹声中安静看完了一部电影,结尾分别许久的恋人在纽约的帝国大夏重逢。

    电影播完,天色已明,纪筝揉着眼,邀请叶璃一起出去吃早餐,呼吸新鲜的空气。

    她们在街边随便寻了一家brunch店,点了焦香的手工面包配shakshuka,一些培根,咖啡的热气在清晨氤氲。

    这家店店面并不大,客人不多,老板也很随意,将食物端上来之后就在柜台后面看早间经济新闻。

    “新一代互联网神话已经出现,风行科技第一轮估值即将揭露,预测将近千亿……”

    纪筝端着杯子的手一滞,侧头看过去,不大的电视机上,主持人旁边放着新闻相关的图片。

    熟悉的,又陌生的,记忆深处的面容,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冷不丁出现在她面前。

    她呆呆地盯了半天,最后在叶璃的声音回过神来。

    叶璃是一个漂亮得叫人心惊的女孩子,纤美精致,不大像帝都长大的,眉宇间仿佛拢着江南的烟雨蒙蒙。

    “你怎么了?”

    纪筝摇摇头。

    叶璃笑,宿醉之后神色仍然清明:“你是想起什么人了吗?”

    和她实在不需要太多遮掩,纪筝喝了一口咖啡:“是。”

    吃完早餐和叶璃分别后,纪筝从报刊亭买了一份经济报纸。

    日光逐渐升起,街上车水马龙,她仔仔细细读完报纸,又打开手机登录国内的社交媒体。

    小道媒体们比起经济,更热衷于编造绯闻逸事,发出的照片里一男一女,男人身姿清峻,旁边和他共同接受采访的女子漂亮得体,众家标题皆称:【相互扶持起家的金童玉女】

    各种偷拍的照片里,他身边总有她的身影。

    合上手机,纪筝缓缓呼出一口气。

    生活从来都不是电影,日子在推着人往前走,没人会一直停在原地。

    她坐在路边长椅,一辆车停在她面前,弗兰克斯下来,吃惊道:“纪,你怎么会自己在这儿?”

    他半蹲下来,用手背碰碰她的额头:“你是发烧了吗?”

    纪筝抬起黑漆漆的睫毛,看着他,半晌,眼眶开始发红。

    弗兰克斯愣了一下,一时慌神,连忙驱车带她去了医院。

    纪筝初到英国时水土不服,每日食欲不振,吃了又吐,但也远没有这回的病来得严重。

    她连日高烧不退,一直昏昏沉沉躺着,除了水什么都吃不下。

    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用水拂开她的额发,想吻她的额头。

    她抓住那人的手,眼角掉下一滴泪,张口差点呓语出那个名字,却在看到眼前人时戛然而止。

    “纪,”弗兰克斯看到她醒来一副怔怔的样子,隔着被子抱住她。喜悦道:“你终于醒了。”

    这场病缠缠绵绵,拖了大半个月才好,纪筝整个人瘦了一圈,称量体重的时候发现掉了十斤。

    弗兰克斯严肃告诉她:“你这是营养不良。”

    她纠正:“我这是纤细苗条。”

    “英国并不以瘦为美,”他说:“你务必得好好吃饭。”

    病好后,纪筝在伦敦一家翻译司工作,她早在毕业之前,就收到了offer,念及一时半会儿无法回国,便应答了下来。

    那段时间,弗兰克斯抽空常常带她去吃各种美食,寻遍伦敦的中餐馆。

    她常去的家对面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在她再次踏足后,关心询问了几句。

    纪筝几乎每日早晨路经都会从这买一杯咖啡,老板人很好,经常在咖啡之外附赠几块小曲奇。

    因此,她笑着解释说是生病了这段时间才没来。

    那两年全球大流感来势汹汹,纪筝从前因为学业无法回国,如今却是想回也回不去了。

    夏天到来的时候,流感稍有缓解,弗兰克斯带她去剧院看戏放松心情,原本订的是歌剧魅影的票,然而纪筝在剧院见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当年上学时候笔译课的老师,她曾把自己写的话剧在课堂上放出来,纪筝很喜欢里面的一首诗,还摘抄在了手机里,只是后来也找不到了。

    再见才得知,老师前两年就辞职了,专心研究话剧剧本,和自己的伙伴们全世界各地巡演。

    纪筝很敬佩她,和弗兰克斯坐进剧场,完整看完了那一场话剧。

    “如果有一天,你对我的爱渐渐逝去,

    如果接着,你将我遗忘,

    如果某一刻,你的记忆深处,再也没有我的碎片存在,

    我仍然会爱着你,我亲爱的爱人,

    我的爱不会消失,即便掩埋,也将破土而生。

    即便我再度看到黑暗的降临,你仍然是天边不落的虹,

    明亮的光与我今生相拥。”

    台上演员译制腔满满的英音和另一道清淡温柔的嗓音慢慢重合,纪筝在黑暗的剧场中,怔忡失神。

    音乐响起,弗兰克斯覆上她的手,偏头深情凝视着她,徐徐靠近。

    吻落下的前一秒,纪筝忽然侧头,他的气息停在她耳边一厘之隔的地方。

    无边无际的海水漫上她的心底,她觉得喘不过气来。

    “对不起……”

    弗兰克斯沉默,抬手抹去她眼角的湿润,轻声说:“如果有机会,我想见一见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让你惦念这么久。”

    话剧结束,满场灯光亮起的同时,她在弗兰克斯眼里看到落寞又释然的神色。

    “纪,”他说;“回去找他吧,既然舍不得,就不要错过。”

    回去,她哪里还回得去?她在回忆里固步不前,而他早都往前走了。

    齿轮转动,不会往反方向走的。

    这一年到秋的时候,纪筝所在的翻译司要搬公司,新地址离原来的地方很远,纪筝也不得不搬家。

    虽然怀聿讨人厌,但住了这么久,还是有感情了,纪筝同他说这件事时,多少也希望他脸上出现一些不舍的神情。

    怀聿却露出了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笑,抬了抬眼镜说:“你找好新房子了吗?没找好的话我有一家推荐给你。”

    纪筝后退几步,觉得他怎么会有这么好心,半信半疑看他传来的照片。

    “如何?”

    房子确实是不错,位置装修都很合适,纪筝警惕道:“房主人是谁?出价多少?”

    怀聿优雅摘下眼镜,双手交叠:“自然是我,至于出价,我想你应当明白。”

    纪筝就知道,自己又掉进了这老狐狸的坑里。

    无奈没有比那更合适的房子,她只能忍痛入坑。

    搬家之后一直很忙碌,纪筝在很久之后的一个周末收到叶璃的信息,才知道她要回国了。

    那时流感已经好转,她休了假期,和叶璃去纽约玩几天,当是给她践行。

    帝国大厦上人头攒头,小孩子吵吵闹闹,完全没有电影里的浪漫。

    可叶璃身上自带一种气质,往那搭手一靠,就像文艺片里的场景。

    “怎么突然要回去了?”纪筝问她。

    高楼风大,吹得叶璃白色风衣猎猎作响,她背靠着墙,黑发飞扬,眉宇间有轻松之意。

    “不想为难自己了,”她说:“人不能一辈子畏畏缩缩,死也要死个明白。”

    纪筝和叶璃一起靠着,仰头望天,沉默。

    她失神地想,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失去了这种勇敢呢?

    或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成长,学会瞻前顾后,学会谨慎行事。

    旁边有年轻的美国女孩子在放音乐,是纪筝初高中时最喜欢的乐队,放的是那一首《anything4u》。

    自由的,无拘无束的曲调与慵懒的男声,听起来像加州。

    纪筝一开始想去的地方。

    可一晃眼,她已经独自在伦敦生活了这么多年,伴随着日趋褪色的记忆,将自己活成谨慎刻板、优雅又冷漠的模样。

    “走吧,”叶璃直起身:“我们要赶不上飞机了。”

    “好。”纪筝笑起来,转身和她一起离开。

    哪里有那么多的心心相印和巧合,她在帝国大厦磨蹭了那么久,也没能像文佳佳一样等到奇迹。

    电影只是电影,纪筝初来伦敦时,曾兴致勃勃跑到片中神奇的査令十字街八十四号时,发现早已变成了一家快餐店。

    也不算白跑,她进去坐下吃了吉士汉堡和一杯冰可乐。

    两道长发飞扬的身影消失在旋梯之中,另一转角处,年轻的男人忽然皱了皱眉。

    “周先生?”纽约合作公司的接待人见他神情不虞,止声:“是我方才说的有哪里不对吗?”

    “抱歉,”周司惟回神,收回自己落到转角处的目光:“您继续。”

    同一时刻,纪筝在坐上出租时,接到从国内打来的电话。

    “姐。”

    是纪辰打来的,要她回国。

    车窗外各色人种穿梭而过,纪筝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心头忽然重重一松。

    好像,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回去的理由。

    交接完所有的工作,退租,和朋友一一道别,做完这一切后,已经是九月底。

    这是她在伦敦的第六年,她熟悉并喜爱这座城市,在离开的这一天,不舍又轻松。

    弗兰克斯来机场送她,给了她一个拥抱,声音压着浓浓的眷恋:“纪,你还会回来吗?”

    纪筝给不出答案。

    “希望你不会想念我,”弗兰克斯松开她:“如果有机会,我会去中国看你。”

    和他最后一次挥手,纪筝同这个城市彻底告别。

    飞机凌空,一如当年,她从南城离开的样子。

    车窗倒映出她的样子,当年略有婴儿肥的脸庞完全褪去,变得下颌尖尖又瘦削。从前灵动的双眸在时光中沉淀出从容与沉静,细眉红唇,举手投足间都染上英国人一板一眼的优雅。

    纪筝从包中掏出一张发黄的照片,手机丢了之后,她留下的照片,只有当初洗出来的这一张。

    照片里,年轻的女孩子穿着浅粉色的运动套装,头发绑成高高的马尾,碎花发圈,杏眼圆圆,活泼又美好。

    身姿清越的青年垂眸阖眼,虔诚轻吻。

    耳机里,杨千嬅意重深情的声线在唱着一首歌:“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忘了是哪一年的晚上,纪筝下班回家时,路遇两个算命的吉普赛女郎,听到她们在用音调古老的英语和一个年轻女孩子交谈。

    她从旁边走过,一两句飘到耳边。

    说的是,喜欢要叠加思念,才会变成爱。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上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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